“他是康居左都尉,是个刽子手。”奚奴握弓把的手指节因用力过度而发白,嘴唇微抖,“他最大的嗜好,就是将战俘和奴隶的手掌切下来,看着他们痛苦嚎叫着死去或残废……”
杜勋同情地望着他:“一定有不少乌孙人被他砍了手吧。”
“是的,我侄子就是其中一个。”
杜勋与军士们俱无言。
此时,山梁顶上,熊掌旄旗之下,一个骑着黑色战马,披着褐色斗篷,内罩皮甲,下巴留着短髭,眼神阴鸷的将领,正冷冷盯住辎重队。这人长着一副令人一见难忘的脸,不是因为太俊或太丑,而是因为他的左脸有三道从眼角沿伸到耳根的明显疤痕,触目惊心。
“我想你们大多数人都认出了我,我就是伊奴毒。”这人的声音尖细,像高音的破音一样难听,“断腕者,伊奴毒。”
人群轰然,更加混乱。
“你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自己砍下手腕,要么我来帮你们砍。”伊奴毒拔出弯刀,淡淡的日头映照着刀锋,隐见血色。
听到这饱含杀机的威胁喊话,杜勋不惊反喜:“这家伙以为吃定我们,但他犯了个错,这是逼着大伙跟他干。”
果然,听到这样的狠话,慌乱的人群反而渐渐安静,高震的嘶吼响彻车阵:“你们都听到了,不反抗的结果就是死,最起码会残废。反击,才有活路。撑住半个时辰,康居人就会像狗一样逃走!”
“吼吼吼!”
草原牧民没几个是善茬,被康居人一逼,也都冒了火,纷纷拔刀摘弓。
杜勋咧嘴笑了:“这个老高倒也有两下。好,入阵。”
车阵终于完成,杜勋也要在赶在康居人行动前入阵,与高震合兵一处。从战法上说,车阵外侧有一支骑兵,可互为犄角,牵制敌人,令围攻之敌无法放开手脚进攻。不过这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支骑兵的数量要有一定规模,起码不能少到让敌人一口就吞下。
杜勋一什人马太少,很难牵制康居人,相反很容易被康居人分割,分而歼之。所以,他们必须合兵。
几乎同时,康居人也动了。他们分出一半人马,将原野上四散的牛羊马群聚拢。然后再分出百骑,驱赶着成百上千牲口,以及汉军来不及收拢的粮车,向北而去。
康居人大约有四、五百骑,当他们分兵捕牛羊时,包围车阵的人马数量其实与被围的汉军辎重队人数差不多了,但杜勋与高震都没敢趁虚突击。原因很简单,对方是兵甲齐备的战士,而他们这边大半是普通牧民役夫,不少人用的还是骨矢、尺刀,无论是武器还是战斗意识都远远不及。固守待援还勉强可战,硬要出击,恐怕刚冲出车阵,还没与敌人交手,自家人马就全散掉了。
康居人也正希望他们这么干,故意分兵诱之。不过杜勋、高震都是老军伍,与胡人打交道多矣,自然不会轻易中招。
遍布山野的牛羊已被清空,原野上只剩下一个足球场大小的“围城”,以及其中惶惶不安的人群。
直到这时,那个破音再度响起:“我们刚从赤谷城过来,抢了很多的牛羊,还有奴隶,乌孙人为他们不听大单于的号令付出了代价。现在轮到你们了,刚才我收到了你们‘贡献’的牛羊,就差奴隶了。给我一百奴隶,还有一百辆粮车,我就离开。否则,我会在你们所谓的援兵到来之前,抢走所有粮秣,再杀光你们!”
车阵里响起杜勋粗豪的声音:“伊奴毒,有种你过来,我们按草原规矩决斗。角力、射箭、骑战,随你选。你赢了,都给你;我赢了,你滚蛋。如何?敢是不敢?”
伊奴毒呲牙一笑,露出暗红的牙肉,弯刀向前一指:“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