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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烤五花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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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万杰住在长安城外南郊的一座小山上。这座山离得城区也不远,只是路途泥泞。李凌按农户的指引一路弯弯绕绕,过了许久终于看见一片郁郁葱葱的竹林。古代文人偏爱竹,甚至有的还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可见古人对竹子的偏爱程度。

进了竹林,便可看见几座矮小的茅草房,房子周围被一条小溪半包围着。溪水清澈见底,还能看到水底的鱼儿游来游去。

溪水并不深,在溪边一侧横卧着一块大青石,青石上用草书写着“洗砚”二字。传说书圣王羲之从七岁开始练习书法,每天勤勉,从不懈怠。王羲之的家门口有一个大水池,王羲之每天练习完了书法之后,都会在这个水池子里把毛笔、砚台刷洗干净。这样的活动,王羲之持续了二十多年。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这个大水池子里原本清澈见底的水池都被墨汁染成了黑色。后来人们便把王羲之家门口的那个大水池称为“墨池”了。

周万杰在这里书刻“洗砚”二字,估计也是因为这个典故,想要有像王羲之学习的想法吧。

李凌找了块平整些的地方,把车马停下,把马拴住。然后倒背着手,沿着小溪一边慢慢走来走去。

“怪不得周万杰先生会选择在这里隐居!这边的景色确实很有特点。你看这一大片的竹林,真漂亮。如果我老了,还在这个世界的话。我也一定要像周万杰先生一样,找个风景优美、安静偏僻的所在,每天坐看花开花落,闲赏云聚云散。也享受一把陶渊明先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惬意生活。想想都美得很啊!”李凌对着小溪伸了个懒腰。

“大哥,你看那边有野鸡!”

李棋还是孩子心性,看到了野鸡下意识的撒腿就去追赶。可野鸡是在野外长惯了的,跑的飞快,李棋还没来得及碰到它的一根羽毛呢,野鸡就跑的无影无踪了。

李棋沮丧的很。

李凌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是一直生活在城市里的,偶尔几次去乡村也只是在人家农家乐的院子里转转,因此也没什么机会见过野鸡。倒是在动物园有机会见一次,不过当时李凌去动物园的时候野鸡还正好在棚子里没出来,李棋也没见到。

说起来这也是李凌第一次真正的见到活着的野鸡了。

这只野鸡应该是只雄鸡,因为它的羽毛长得很是漂亮。身上有着黑色褐色相间的横纹,两颊带着些绯红,颈部的羽毛颜色最漂亮,居然是紫绿色的。翅膀上还夹杂着黑栗、沙褐色的羽毛,尾羽长长的拖在后面,足足能有半米长。

“大哥,这野鸡可是祥瑞之鸟啊。咱们今天一下车就看见了它,估计咱们这是有好事了。看来咱们来拜会周万杰先生的事也会顺利的!”

小孩子就是天真,随便点什么有彩头的事,就能开心半天。

李凌也不忍心揭穿他,于是一边细心地替他整理好因为刚才跑动而松散的发髻,一边叮嘱道:“一会儿见了周万杰先生,你可千万不能像刚才那样活泼了。你是要读书的人了,要耐得住性子,千万不能鲁莽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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