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个个人的,眼光大冒,好像看到了一座金山似的。
看起来,不管哪个时代,风流韵事都是人们生活中的大八卦啊!
而金香芹,就像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白兔,跟在随大流的队伍里,还是那副默默无闻又怯又懦的样子。
好像今天的事情和她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关系似的。
袁翊撇了撇嘴,想着现在先收拾王连民和冯云琴这两个人,至于金香芹,之后还有的是机会的,不急,真的不急,反正,她在村里都快闲的长毛了,活动活动筋骨挺好的!
眼里闪过一丝冷笑,转瞬即逝,袁翊和旁边儿的一个大婶儿说话,“毛婶子,这是干啥呢?怎么比赶集还热闹?发生了什么事儿吗?是不是村长大爷有什么好事儿要召集大家开会啊?”
“哪儿是什么好事儿啊,听说是二队长王连民背着他媳妇儿偷吃呢!我也是刚不久碰到他们,就跟着一起来了。”
毛婶子撇了撇嘴,很是不屑,“这么大的一把年纪了,还……”
她都说不下去了,接着转身对袁翊说道,“你还小呢,别去看这种事儿了。”
“没事儿,没事儿,我就是路过,也不特意挤到前面去看,我在这最后面,什么都看不到的!”袁翊笑嘻嘻地。
毛婶子就不和她一个小孩子说话了,转而和旁边儿那些凑过来早的人聊着。
装作小白兔的金香芹,时不时地转着脑袋,注意着旁边儿的情况,她看着跟着人群的人越来越多,队伍越来越长,人们的议论越来而激烈,心里的笑意越来越浓。
在不知道第几次往后看的时候,她忽然看到了人群中和旁边儿的人有说有笑的袁翊!
她被吓得呆愣了好一会儿,直到旁边儿一个中年妇女拍了拍她的肩膀,“你看啥呢?怎么愣住了?你要是不想去就不要在中间呆着,别人把你推倒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