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在高架桥上行驶着,朝着城市的边缘奔去。
远远地看去,那些车流亮着灯光,就像被禁锢在管道里的萤火虫。
这些萤火虫拼命地往前,努力地寻找着出口。
远处的商务楼在夜色中静默,窗格里亮着的灯光,将商务楼分割成无数小块。
公孙瑾把车窗摇了下来,呼吸着外面的空气。
夜幕之下,高架桥下方是一望无际的江面。
依稀可以看见载着游客的小船在江面荡漾。
城市的霓虹灯在水面映出色彩斑斓的倒影。
恍惚间,公孙瑾看见有人坐在大桥的边缘,犹豫着往下。
有出租车司机停了下来,大声呼喊着“你还年轻,别做傻事。”
公孙瑾回眸望去,看到热心的司机抓住了年轻人的手腕,正在往回拽。
奔驰车呼啸着驶过,带着他的视线远离。
“这座大桥是整个城市自杀率最高的地方。”
晴姨见他往后看,轻声说道。
“不管发生了什么,都不要寻短见。”
“人生只有一次,没有来生。”
公孙瑾闻言,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天自己醒来时,屋子里弥漫的二氧化硫气味。
这具身体已经死过一次了。
原主是个傻瓜,在决定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忘了那些挽留他的声音。
“我会好好活下去的。”
他微微颔首。
“要听歌吗?”
晴姨柔声问道,打开了车载音乐。
“听!”
公孙瑾的回答简单明了。
“想听什么歌呢?”
“我记得你小时候很喜欢听我唱歌,那就放晴姨的歌好不好?”
她微微笑着。
看着女人的笑容,公孙瑾微微一愣。
总觉得那张风华绝代的脸有些熟悉。
没等他细想,清冷空灵的女声在车厢中缓缓响起。
听不出年代感的声音,相当的悦耳。
前奏空灵,节奏感也很好。
钢琴和小提琴,还有贝斯的搭配恰到好处,听起来让耳朵很舒服。
公孙瑾第一次听就喜欢上了,这是他来这个世界后,难得喜欢的歌。
如果用记忆中的声音去形容,可能就是王菲的声音。
她的声音和王菲很像,这让公孙瑾觉得既惊喜又意外。
他在原时空就是王菲的忠实歌迷,尤其钟爱王菲和林夕的组合。
“好听。”
公孙瑾微微笑着。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他这话一出,一旁的庄晓梦先是露出一脸错愕的表情,然后是忍俊不禁。
“啊?”
师晴哭丧着脸,嘴巴撅得老高。
“《夕日》,是我的歌,你没听过吗?”
“哈哈,你已经过时了。现在年轻人谁还听你的歌。”
庄晓梦掩着嘴角,笑得前俯后仰。
公孙瑾微微一愣,越看晴姨越觉得眼熟,于是悄悄在网上搜索了一下。
不搜还不知道,一搜索真的让他吓了一跳。
师晴,继邓丽君后,华语乐坛最具有影响的女歌手,被称为“天后”。
曾多次创下单曲和专辑最高销量记录。
尽管已经退隐歌坛十多年,但她的专辑销量依然高居华语乐坛的榜首。
在亚洲地区,多次被评为最具有影响力的华语歌手。
她留下来的经典歌曲数不胜数,试图翻唱她的歌的人更是不胜枚举,但翻唱一个死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