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中午,返校的路上。
钟苓子拖着行李箱朝着宿舍走去。
女生宿舍楼下,一辆S系的奔驰缓缓停靠。
车门打开的时候,王露走了下来,一个打扮得光鲜亮丽的女人帮她拎着行李箱。
“露露,天气有点热,我去给你买杯奶茶,你想要喝点什么?”
女人撑着伞,遮挡在她的头顶。
钟苓子脚步顿了顿,回眸看了一眼,瞳孔微缩。
“冰淇淋咖啡,快一点。”
王露说着,一脸不耐烦。
“好的!”
女人笑容温柔得过分,带着些讨好味道。
钟苓子觉得那笑容特别恶心。
开学的时候,钟苓子看到她带着王露来报道。
那女人在王露面前尽态极妍,而王露则对她呼来喝去。
那个时候,一种强烈的屈辱感就在钟苓子心里滋生。
“下贱!”
钟苓子低着头,恨恨地骂道,迅速转身离开。
回到宿舍整理好行李,将被子在下面的草坪空位上铺好。
天气好的时候,宿舍楼下的草坪到处都是晒着的被子,花花绿绿的。
等晚上回到宿舍的时候,被子盖在身上,会散发出一种太阳的味道。
有人说那是螨虫被太阳光烧死的气味,钟苓子觉得很扯。
回宿舍带上居委会开的贫困证明和盖章,出门朝着辅导员办公室走去。
下楼的时候,恰巧看着那个女人从王露宿舍里出来,抱着一床被子朝着外面走去。
钟苓子站在原地看了她一会儿。
她记忆里的妈妈,给她的印象并不太好。
总是在酒吧喝得酩酊大醉,到午夜才回来,披散着头发,涂着口红,一脸憔悴,满身酒气。
一边撕扯着爸爸的衣领,一边骂歇斯底里地叫骂,骂他窝囊,没本事。
还有一次,她想要一个玩偶熊,她竟然对她大发雷霆。
“你就是个扫把星,我就不该生你。”
她翻开空空如也的钱包,披散着头发,用指甲在她的脸上留下了好几道抓痕。
现在的她光彩照人,一点也不像以前那个受伤的女人。
“真好啊,王太太。”
钟苓子喃喃地道,看着手中居委会发的贫困证明。
从小到大,有很多人都教她,好人有好报,可她的生活不是这样的。
没良心的人过得滋润,负责任的人总是在吃亏。
当真是应了窦娥冤里的那一句“行善的受贫穷命更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
她刻意避开了那个女人的视线,一个人去了辅导员的办公室,提交文件。
填写银行卡号的时候,她反复确认了好几遍,生怕填错一个数字。
傍晚照例背上吉他,去酒吧唱歌。
公孙瑾今天回学校的时候,不是很开心。
经过昨天的直播之后,千千阕歌重回榜首。
音乐圈不少乐评人都对这首歌赞不绝口。
但随后,一则“师晴包养小情人”的娱乐新闻上了头条,网上顿时多了很多关于他的恶意揣测。
鎏金竞争新歌榜失败后,气急败坏,在网上找了大量水军,恶意打分拉低评价。
还有很多营销号造谣,拿出了师晴带公孙瑾去逛奢侈品店的照片。
照片是错位拍摄的,将师晴给公孙瑾打领带的照片,拍摄得看起来像是在接吻。
于是这张“接吻”的照片,在网上开始大肆传播。
三人成虎,吃瓜群众更加愿意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花边新闻。
理由就是千千阕歌有师晴参与编曲,而师晴作为曾经乐坛的天后,有足够的资源和人脉。
有人猜测,千千阕歌其实是师晴的作品,之所以交给公孙瑾演唱,还给他冠上作曲和作词。
就是为了捧自己的情人,给他在圈内铺路。
“唉,还以为是歌坛新秀,没想到是个软饭男。”
“原来师晴喜欢这样的啊?果然不论男女,都喜欢年轻的。”
“不是吧,师晴估计都可以当她妈了,这男的有恋母情结吗?”
“少努力几十年,换我也拒绝不了。”
公孙瑾关掉了评论区,将手机上携带的浏览器和视频软件全部卸载,不去理会网络暴民的歹毒和恶意。
商业街,公孙瑾一个人慢慢走着。
每当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出去散步。
不用考虑去哪里,也不用考虑方向。
就跟着这双脚的本能,让它带自己去想去的地方。
经过零点酒吧的时候,公孙瑾停下脚步看了看。
她,今天会来吗?
他这样想着,有些想听她唱歌,于是进了酒吧的门。
同往日一样,空气中弥漫着酒精、香水、荷尔蒙的气息。
在这里的人都毫不掩饰自己的寂寞与欲望。
含蓄端庄的职场白领在这里会放下矜持。
文质彬彬的都市青年也会卸下伪装,化身猎艳的老手。
大家都渴望发泄点什么,渴望着一场浪漫点的邂逅。
“阿姨,我们来这里玩,你别告诉我爸。”
王露坐在卡座后面,淡淡地道。
“放心吧,我不会告诉他的。但是你也不能喝太多酒,女孩子喝酒不好。”
王露轻轻笑了笑,托着腮看向台上的驻唱歌手,心中有些感慨。
“阿姨伱看,那是谁?”
女人闻言,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瞳孔先是一缩,随后目光躲闪起来。
钟苓子拨动着钢弦吉他,在台上唱着摇滚乐,台下有人为她欢呼,有人为她鼓掌。
“是苓子啊,好巧。”
“阿姨,你要不要去和她说说话?”
女人沉默着不说话,甚至没有去看台上。
“酒吧里鱼龙混杂,苓子一个人在这里唱歌不太好。阿姨,你还是劝一下她,不要在这里唱了。”
“她一个人生活挺难的,你给她一点钱吧。”
王露说着,低垂着眼帘,声音平静得没有一点波澜。
喧哗的大厅里,公孙瑾找了个安静的角落。
钟苓子也看到了闹中取静的他,于是声音变得轻柔。
抱着吉他拨弦的动作也变得很温柔。
她每天都会把千千阕歌唱一遍,经常来酒吧听她唱歌的人都已经习惯了。
今天比较特别,她把这首歌唱了两遍。
口琴和小提琴的伴奏在大厅里显得婉转又寂寥。
公孙瑾和她对视着,谁也没有避开对方的眼神。
唱完了这首歌,钟苓子就暂时放下了吉他,将舞台交给了别人。
公孙瑾去前台拿了两杯橙汁,给了她一杯。
围观的人有不少都在起哄,说着苓子根本不会接任何人的饮料。
但出人意料的是,钟苓子很自然地接过他手中的那杯橙汁,喝了起来。
这一幕,让不少试图邀请她喝酒,但以失败告终的人惊掉了下巴。
“怎么突然来酒吧?”
钟苓子喝着橙汁,随口问道。
“心情不是很好。”
“因为网络上的那些传闻?”
“嗯。”
“哦~”
钟苓子深以为然地点头。
“网络上的蛆虫是这样的,满身戾气和恶臭,不要在意它们的看法。”
她安慰起别人的声音也没什么温度,一如既往的冷淡。
“谢谢。”
公孙瑾点了点头。
“不要老是来酒吧。”
钟苓子出声说道。
“嗯?”
“来酒吧的男孩子都不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