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到了明天,我们一起惊艳所有人
《开到荼靡》的节奏略快,连贯的歌词间隔很短,对歌手的气息要求很高。
钟苓子起初在唱的时候还会跟不上拍子,有些乱。
但是慢慢的,随着她对歌词越来越熟悉,节奏就没什么问题了。
尽管如此,排练的过程依然不太顺利,钟苓子很难找准自己的“台风”。
以往在酒吧里驻唱的时候,给公孙瑾的那种感觉就很好。
很恣肆,很洒脱,俨然一副姑奶奶我天下第一的样子,挺嚣张的一小妞。
但是现在,她有些怯场了,像是失去了以前的那种自信。
这首歌的气势,她略微驾驭不来。
就算勉强唱上去,也感觉少了点味道。
“停!”
张雅娜叫停之后,钟苓子和乐器手们也停了下来。
“先休息一会儿,调整下状态吧。”
张雅娜揉了揉眉心,也有些苦恼。
“呼~”
钟苓子坐在沙发上,捂着脸,揉着自己的头发,神情沮丧。
“放轻松。”
公孙瑾从冰箱里拿了一盒冰淇淋走过来,在她身旁坐下。
“说了,不能吃甜的。”
钟苓子略感焦虑。
“嗯?我没说给你吃啊。”
公孙瑾看着她,一脸无辜。
“我只是自己想吃冰淇淋了。”
他说着,舀了一勺冰淇淋喂到嘴里,很是惬意。
“你别馋我了!”
“你在这儿吃,我看着也会分泌唾液。到时候歌又唱不好。”
钟苓子嘟着嘴,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别那么紧张,我感觉伱现在唱歌没以前那么自然了,声音放不开。也没以前有气势。”
公孙瑾淡淡地道。
“什么气势?”
钟苓子不解。
“该怎么和你说呢?反正,就是你以前在酒吧做驻唱的时候。不管台下的人如何,你都是唱着自己的歌,谁都不理。”
“就是那种,“我唱歌,你们爱听不听”的气势。”
“你没把周围的人当回事,唱歌反而很自然,声音也放得更开。”
“现在在录音棚里,你喉咙感觉绷得很紧。”
公孙瑾解释道。
“今时不同往日嘛。我以前唱歌就是为了挣钱。也不在乎他们听不听。怎么喜欢就怎么唱。”
“随便我怎么表演都行,也没那么多……”
钟苓子说着,有些困惑。
“包袱。”
公孙瑾跟着接过。
“对的,就是包袱。”
钟苓子连连点头。
“我以前无牵无挂,孑然一身。唱一天只考虑二百块钱,拿到手就走。就没什么顾忌,唱歌很随性。”
“现在不一样了啊。我是白金的签约歌手,还是老师的学生。唱不好,影响公司的形象,丢老师的脸,让粉丝们失望。”
“而且我拿了公司这么好的资源,拿了你这么好的歌。”
“我如果表现不好,就辜负了大家。”
“以前我可以有很多唱不好的理由,但现在我有无数个一定要唱好的理由。”
“压力当然不一样了。”
钟苓子托着腮,长长舒了一口气。
“而且你知道的,那些网络喷子和键盘侠老逮着我喷。我到时候要是没唱好,还不得被人喷死啊?”
她耷拉着脑袋,有些委屈。
休息了一会儿,钟苓子继续开始排练。
一直排练到傍晚,效果也不尽人意。
和公孙瑾一起出门的时候,钟苓子心事重重,就很不开心。
眼睛里一点生气也没有,像是忘了上发条,坏掉的人偶。
“喂,我们打了赌的,你还没有兑现承诺。狗叫三声!快点!”
公孙瑾走在她身旁,面无表情地说道。
钟苓子闻言,眼里又有了些生气。
她侧目看向公孙瑾,睁着无辜的大眼睛,一脸天真。
“什么打赌?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完全听不懂。”
“玩不起是吧?愿赌不服输的人,和狗子没有区别。”
公孙瑾一脸鄙夷,指了指在不远处吃着烤肠的一只柴犬。
柴犬憨憨地抬起头,看着他,总感觉这个人在侮辱自己。
“随便你吧,反正我叫不叫,现在你都说我是狗了。”
“那还不如不叫。”
钟苓子笑嘻嘻地,一脸得意。
晚间的长街很是热闹,尤其是学校附近。
一到晚上,大半个街区都是出来摆摊的小吃摊。
堵在路上很是拥挤,车都开不过去。
油炸的臭豆腐和丸子,还有烤肉和铁板鱿鱼,孜然和胡椒气味隔着老远就能闻到。
年轻姑娘牵着精力旺盛到处撒欢的狗,被狗带着遛。
穿着校服的学生们乌泱泱地聚在小吃摊前,眼巴巴地看着摊主烤着羊肉串。
接女儿回家的爸爸背着粉色的小书包,小姑娘看到了老头单车后面挂着的糖葫芦,就拉爸爸的胳膊,指一指糖葫芦。
“你蛀牙呢,不能吃。”
“呜呜呜~”
小姑娘抱着爸爸胳膊一阵撒娇,爸爸无奈,买了两串。
回家的路上,父女两人一人一串。
小姑娘笑得很是开心,爸爸则叮嘱着不要告诉妈妈。
钟苓子跑去买了两根淀粉肠,分了公孙瑾一根。
切了花刀,表面被油炸过一次,皮很焦,再加上孜然和胡椒。
钟苓子挺喜欢的,吃了一根还意犹未尽。
“别老是吃垃圾食品了。”公孙瑾说。
“你刚刚不是吃得很香吗?”
钟苓子歪着头看着他,有些不解。
“垃圾食品也是食物,我只是不想浪费食物而已。”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
他是不会承认的,那垃圾食品其实还挺好吃。
“人这一辈子就这么几十年,该吃吃,该喝喝。及时行乐,想那么多干嘛?”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钟苓子不以为意,又拍过去买了油炸豆腐。
“师傅,多加辣!”
公孙瑾走在人群里,看着那女孩市井的一面,依然是觉得她可爱的。
“这个豆腐很好吃,要不要尝尝?”
钟苓子吃了一块,辣得直哆嗦,用牙签插了一块豆腐递到了公孙瑾嘴边。
“啊~”
见公孙瑾没有反应,她又凑了过来。
公孙瑾左右看了看,发现没人关注自己,于是张嘴吃下。
豆腐表面被煎焦的那层皮咬破之后,里面的嫩豆腐就像滚烫的奶油一样,烫得舌头打结。
见公孙瑾烫得直往外呵气,钟苓子又咯咯直笑。
她不太爱逛奢侈品店,也不怎么喜欢口红包包,出来逛街就是一路吃吃吃。
和经常逛衣服和包包店铺的女孩子相比,公孙瑾觉得,吃黄焖鸡能吃三大碗米饭的女孩子更可爱。
钟苓子就属于后者。
城市霓虹灯璀璨又绚丽,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耀耀矗立在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