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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修罗场的开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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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修罗场的开端

钟苓子不在学校的第一天,公孙瑾难得地有些不习惯。

这个孤僻骄傲的女孩子,在和他一起走了一段路后,就变得和他形影不离了。

就好像被他“驯服”了的小狐狸。

看到风中飞远的枫叶,他准会想起她。

公孙瑾不是很喜欢黏人的女孩子,被钟苓子黏上的时候,偶尔也会嫌弃。

尽管如此,她吻他的时候,他却也没有抗拒。

今天她没有来学校,公孙瑾就很是想念。

左右看了看,看身旁无人,于是破天荒地给她打了电话。

“喂?怎么突然要给我打电话啊?”

钟苓子接得很快,声音中夹杂着的欢愉,似乎要透过屏幕溢出来。

公孙瑾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想说些什么,却又有些词穷。

“哦,我知道了。”

钟苓子顿时恍然。

“是想我了,对不对?”

她轻轻笑了起来。

“嗯,想你了。”

公孙瑾欣然一笑,轻轻点头。

审视自己的内心,他确实是想她了。

若是让他当着钟苓子这么说,我想你了。

他又会觉得肉麻。

我想你了,不如我喜欢伱那么缠绵,但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还是会一软。

“嘿嘿,我很快就会回去的。节目已经快要录完了。”

“嗯嗯。”

公孙瑾应了一声。

绞尽脑汁也不知道继续该跟她说什么。

钟苓子似乎也在思考接下来的话题。

电话就这样短暂地沉默了两秒,但谁也没有主动挂断。

半晌,公孙瑾突然说了一句让钟苓子觉得很奇怪的话。

“你可以,模仿一下海绵宝宝的笑声吗?”

“嗯?”

钟苓子一脸茫然。

“我听到了,会很开心。”

公孙瑾笑了笑。

钟苓子闻言,先是一愣,旋即眯着眼,深吸了一口气。

“额~呵呵哈哈哈!”

很魔性的笑声,和海绵宝宝几乎一模一样,而且还学到了神髓。

“哈哈哈哈哈!”

公孙瑾当即没忍住,笑得弓着身子,跟个虾米似的。

(不开心的时候建议去听一下海绵宝宝的笑声,有奇效。)

电话里那头的钟苓子听到了他的笑声,也跟着一起笑了起来。

“真的这么好笑吗?”

“真的很好笑啊。听到你的声音,会让我觉得很开心。”

公孙瑾柔声说道。

“唔~我可以理解成,你是在表白吗?”

钟苓子脸颊微醺,小脚开心地来回踱步。

“算是吧。”

公孙瑾微微颔首。

“嘻嘻,高冷如你,也拒绝不了本姑娘的魅力啊。”

“是是是。不打扰你了,继续录制节目吧。”

“嗯,好!”

公孙瑾挂断了电话。

抬起头的时候,看着校园里的风景,脸上总是带着笑的。

另一边,钟苓子加快了录制。

关于钟苓子的话题,总是离不开公孙瑾。

“你和公孙瑾,现在是什么关系呢?”

面对主持人的提问,钟苓子相当的淡然,并不慌乱。

“千里马与伯乐吧。”

“我能有今天,他居功至伟。”

“能说一下你的恋爱观吗?”

“我没谈过恋爱,所以没法回答这个问题。”

钟苓子想了想,略显歉意地笑了笑。

“但是公孙瑾曾说过一句话,让我觉得妥贴到了心里。”

“他说,一旦吻过一个人,就会想要和她结婚的。”

说到这里,钟苓子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虽然听起来有些幼稚,但我确实有被感动到。”

“这也是我向往的。”

主持人闻言,微微笑着,指了指屏幕上显示出来的一张照片。

“这张照片,现在在网络上很火。”

公孙瑾和钟苓子火了之后,之前两人骑电动车一起送外卖的照片也被疯狂转载,在内娱算是一股清流了。

这一张,就是公孙瑾骑着食堂档口的破旧电动车,钟苓子坐在他的后座上,笑容格外甜蜜。

“嗯,我也很喜欢这张照片。”

钟苓子微微眯着眼,脸颊泛起绯红。

为了给妹妹买药治病,姐姐一天打好几份工。

知道这背后故事的人,心里都会有莫名的感动。

“当时在学校里送外卖,一块钱一单。虽然累,但真的特别开心。”

“那,你喜欢公孙瑾吗?这是你和公孙瑾的粉丝们,都非常关注的问题。”

“当然喜欢啊。小瑾那么可爱,谁都会喜欢的。”

钟苓子眨了眨眼,一脸天真。

“那,你有在追他吗?”

“没有。”

钟苓子摇了摇头。

同时在心里补充了一句“没有追,是倒贴”。

“我们还不是恋人关系。”

钟苓子这个回答,也算是给这段时间的绯闻做了一个正面回应。

“促使你进入歌坛的动力是什么呢?”

“进入歌坛的动力吗?”

“那当然是因为钱了。”

钟苓子开始讲起了自己的过去。

“这么说或许有些俗气,但我就是个俗人嘛。”

“不是为了音乐,或者梦想这种高大上的东西。”

“我最初是在酒吧里做驻唱歌手。”

“一天二百块钱。”

“梦想、生活,对我来说都是很遥远的东西。我在思考的问题,只是今天晚上是吃一块钱的肉包,还是五毛一个青菜包。”

“我和妹妹的生活开销,上学的费用,都是靠我一个人承担的。”

“幸运的是,我这人生存技能还挺多的。”

“会写点网文,还会唱点歌。脸皮还特别厚,一路摸爬滚打,好歹活了下来。”

“能说一下你写的小说名字吗?”

主持人顿时来了兴趣。

“不行,说了我会社死的,哈哈!”

钟苓子连连摇头。

“靠着稿费和驻唱的钱,我能维持自己和妹妹的生活,还挺骄傲的。”

“直到我妹妹确诊了慢粒,这点骄傲就彻底瓦解了。我拼了命地去挣钱,也挣不到一个月两万三千块。”

“网络上有我翻垃圾桶的照片,是路人拍下来的。具体原因大家都知道了。”

“后来,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公孙瑾找到了我。”

“他说,苓子,你想当歌手吗?我给你写了一首歌。”

“我说,我不太行吧。”

“他说我可以的,然后带我去了白金。”

“然后我在张雅娜,张老师面前唱了公孙瑾的《千千阕歌》。”

“她说公孙瑾录这首歌的时候,她听了几百遍,已经不想再听了。”

“但是,她说我唱得可以。”

说到这里,钟苓子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就这样,我争取到了这个机会。”

“为什么会选择这首歌来表现自己呢?”

“之所以选择这首歌,也是因为它具有很特别的意义。”

钟苓子微微眯着眼,神情似有些缅怀。

“公孙瑾第一次唱这首歌,是在学校的迎新晚会。”

“我当时准备登台表演,结果他拿了我的吉他,唱了这首歌。”

“那是我们第二次见面。”

“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主持人好奇地问道。

“上学的大巴车上,我坐在他旁边,靠在他肩上睡了一觉。”

“醒了之后,因为不好意思,就偷偷跑了。没想到后面还能碰面。”

“更没想到我们会有今天。”

主持人听着,神情错愕。

“这么有缘份吗?”

“是啊,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起,我也开始相信缘份了。”

“自从听他唱了千千阕歌之后,我每天都会在酒吧唱一遍。尽管台下没人听。”

“这是我唱得最用心,用了最多感情的歌。所以,当时唱功还很青涩的我,才能打动张老师吧。”

钟苓子说完,最后又补充了一句。

“公孙瑾,是我的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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