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晚上六点,演唱会准时开幕。
伴随着聚光灯的亮起,师晴一身礼服,出现在了舞台上。
台下爆发出巨大的欢呼,无数粉丝的尖叫汇聚成的音浪似乎要冲破场馆的天花板。
“晚上好,谢谢大家来参加我的演唱会。”
面对观众,师晴微微笑着,先是鞠了一躬。
全场漆黑中,只有荧光棒和手机屏幕亮起的微光闪烁。
一眼望去,就像浩瀚银河中熠煜的繁星。
“晴姐!我爱你!”
“阿晴吻我!”
听着耳畔躁动不安的粉丝欢呼声,看着台上依然风华绝代的女子,庄晓梦是在微笑的。
尽管她还是有些嫌弃老妈的装嫩。
简单的寒暄过后,熟悉的钢琴前奏响起。
第一首就是她的经典曲目,《夕日》。
足以容纳五万多人的巨大场馆座无虚席,张袂成阴。
数万人的齐声大合唱,无与伦比的震撼。
很少听庄晓梦唱歌的公孙瑾,也听到了她在轻轻哼唱。
公孙瑾附和着唱了一段后就停了下来,专注着听身边的女孩唱歌。
她的声音轻轻的,柔柔的,像清冽的山泉,又像清晨拂过杨柳的风。
公孙瑾觉得很好听。
吉他手和贝斯手弹得很投入,尽管他们都是师晴的老朋友,跟着她一起举办了很多次演唱会。
但现在站台舞台上,还是会心潮澎湃。
钟苓子看着台上的师晴,托着腮,目光痴迷地听着她的演唱。
她想着,如果有一天,她也能像她这样,举办一场座无虚席的演唱会,那该多好啊。
“你说,以后,我也会像师晴前辈这样,有这么多歌迷来听我的演唱会吗?”
钟苓子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台上那让万众倾倒的女子,柔声问道。
“会的,我相信这一天不会太遥远。”
公孙瑾坚信着。
师晴接连唱了好几首歌,每一首都能引发台下的观众齐声合唱。
大家一起跟着节奏微微摇晃着身子,深情款款,用手打着拍子,歌声响遏行云。
“今天这里来了很多老朋友呢。”
又唱完一首歌之后,师晴靠近了舞台的边沿,一边和观众打招呼,握手,一边看向最前排的那些人。
有些是乐坛里被她照拂过的后背,有些是一起工作多年的同事,还有很多是曾经给予过她很多帮助的人。
“我看见了好多熟悉的面孔,我记得你们,好多次演唱会,伱们都来过。”
师晴的目光飞快地在那些歌迷们脸上扫过,笑容和煦。
有粉丝上来送花,她欣然接受,并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坐在最前排的童晓瑜手里也捧着一束花,始终温柔地看着她,不言不语。
她是特意翘班来的,就为了听师晴的演唱会。
不论师晴在哪个城市开演唱会,她都会准时到场。
即便是在大洋彼岸的异国他乡,也不例外。
当然了,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吉祥物在公司确实也挺闲。
“接下来的这首歌,是我本人非常喜欢的一首。”
“有一个小姑娘很漂亮,我想和她一起唱。”
“我想你们也会喜欢的。”
师晴说完,前奏的鼓点和电吉他响起,很清脆的鼓点,带着一丝慵懒。
前奏很快很华丽,台上的聚光灯也开始四散闪耀。
“开到荼靡!”
听众们一下子就听了出来,纷纷开始尖叫。
师晴朝着钟苓子走来,微笑着看着她,伸出了自己的手。
钟苓子左右看了看,激动得涨红了脸,有些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
师晴前辈,真是太照顾我了。
这是想要特意提携我一把。
让我在她的粉丝中留下一个好印象,增长我的人气。
我一定要好好表现,不辜负她的期望!
她这样想着,欣然伸出手,被师晴邀请登上了舞台。
看着台下热情的观众,钟苓子的精神变得高度亢奋。
她已经渐渐迷恋上了这种,在很多人面前表演的感觉。
“喔~是钟苓子!”
“苓子!我爱你!”
“我好喜欢你啊!”
一些认出了她的年轻歌迷们也开始欢呼尖叫。
有些年纪大些的听众倒是不认识她。
“这谁啊?”
“不知道,看他们的样子,应该是个新歌手吧。”
“这小姑娘挺漂亮的啊。”
钟苓子站在了师晴身旁,也接过了一个麦克风。
师晴挽着她的胳膊,很是亲昵。
钟苓子就跟在她的身旁,一边走,一边响应观众的欢呼,唱着自己的歌。
“有太多太多魔力,太多太多游戏,只是为了好奇!”
“还有什么值得歇斯底里,有什么东西,死心塌地~”
台下的欢呼声一浪更比一浪高,钟苓子也从一开始的拘谨慢慢变得大胆,放开了嗓子。
这首歌,师晴演绎得堪称完美,一点也不输于钟苓子那天的现场演出。
师晴时不时地看向台下的庄晓梦,俏皮地打着wink。
梦梦啊,老妈我都帮你到这里了,剩下的要靠你了。
庄晓梦看着台上唱得无比投入,有些忘乎所以的钟苓子,抑制不住脸上的笑容了。
她侧目看了看身旁的公孙瑾,抿了抿嘴唇,趁着周围没人注意,摄像头转向别处的时候,凑到了他的侧脸,吻了他。
台下一片昏暗,所有听众都沉浸在那如梦似幻的歌声里,公孙瑾也专注地听着。
忽然之间,一股淡淡的幽香钻入了他的鼻腔。
温润柔软的触感,在他的嘴唇上绵密地吻过。
是一股很甜的味道,伴随着黑暗中少女急促且紧张的呼吸,像是午夜中盛开的昙花。
“唔~”
庄晓梦舔了舔嘴唇,捧着发烫的脸颊,大脑变得混沌不清。
公孙瑾如梦初醒,突然回过神来。
台上恰好看到了这一幕的师晴,顿时眉开眼笑,开心地来回跺着jiojio。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突然想吻你。”
“明明没有月亮的。”
“也许,本就不是月亮惹的祸。”
庄晓梦伸手握住了他的手,声音被淹没在耳畔的喧嚣里。
“是你惹的。”
少女俏脸泛起桃红,如是说道。
就如他唱的那首歌。
“都是你的错,是你爱上我。”
公孙瑾没有否认,看着她主动牵过来的手,没有放开。
慢慢的,他选择了握紧她的手。
感受着他手心的温度,庄晓梦微微抬起头,眸中荡漾出清澈的涟漪。
默默关注着两人动向的师晴,开心得跟陀螺似的,恨不得在原地转上几圈。
唱完了《开到荼靡》,师晴也有些累了,表示自己想休息一首歌的时间。
就将舞台暂时留给了钟苓子,台下的观众们没有表示不满。
在演唱会的时候,邀请一些圈内的朋友上来客串也是很正常的事。
还有些前辈会借此给后辈一个表现的机会,作为提携。
而且钟苓子的这一首歌,已经将听众们的情绪调动起来了。
紧接着在台上响起的,是熟悉的钟声,还有辽辽远远的雨声。
正是钟苓子的出道歌曲,《约定》。
师晴一边细细聆听着她唱歌,一边悄悄观察着公孙瑾和庄晓梦两人的动向。
见庄晓梦终于开窍了,选择主动出击,她感到很是欣慰。
庄晓梦依靠在公孙瑾的肩上,静静安享着此刻的温存。
钟苓子在舞台上无比投入地唱着歌。
“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凝住眼泪才敢细看。”
“忘掉天地,只恐怕想不起自己。”
“仍未忘跟你约定,看满天黄叶远飞。”
这是师晴给她争取的表演机会,她可不能浪费。
若是表演得不佳,不仅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也会坏了师晴的口碑。
所以,她表演得格外认真,因而无暇他顾。
唱完了这两首歌之后,师晴又问她会不会唱自己的歌。
钟苓子连连点头,当即表示自己是师晴的忠实歌迷。
“您所有的歌,我都会唱呢。”
钟苓子一脸认真,傻乎乎地笑着。
师晴一听这话,就很开心,眼睛眯得跟月牙似的。
“那可太好了。”
她当即就搂着钟苓子的胳膊,远离了公孙瑾和庄晓梦的座次,往舞台另一边走。
一边走,一边和钟苓子合唱。
在听众眼里,这是师晴对后辈关爱的表现,没有半点不妥。
钟苓子也觉得自己跟着师晴一起合唱,是天大的机遇,可以给自己增长粉丝和热度。
庄晓梦则有了机会和公孙瑾单独相处。
大家都赢麻了!
到了舞台的另一边,看到了台下的林惜君。
师晴便对观众们说道:“各位,我又发现了一位唱歌很好听的小美女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