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生长在西北严寒之地,但是不是本地人已经不太清楚,严寒之地的冬天最是难熬,干裂的寒风吹过,穿着棉衣也会哆嗦发抖,虽然家里有暖气,但长年外面奔跑生计,室内的温暖又与他何干?
于是最好的办法,便是用个小酒壶装一瓶烈酒,冷了就喝一口,这个不用人教,每个严寒之地某生活的人都知道的办法,王金从七岁便一个人在外面忙活,最初时捡塑料瓶,后来便帮着送个外卖,递个东西,现在有个好听的称呼叫同城配送,那时也有个词专门来称呼他们,叫跑腿的...
王金第一次喝酒就是七岁,那时捡瓶子,小手冻得通红,但还不能不去捡,因为在小王金的心中有一个关于未来美好的画面,那就像一个梦一样挂在他的前面,逼着他不停的往前走,然后就可以离梦更近一点...
那一天他路过一个小卖部,小卖部老板见他冻得浑身发抖,就把他叫住了,给了他一口酒,说喝了暖和,那个时候没有什么比“暖和”这两个字更有诱惑力的了,七岁的小孩一口喝下,只觉得从喉咙到胃里都像烧了一样...
“好辣,好辣!”他当时捂着喉咙原地跺脚,老头只是觉得他那个样子是在滑稽,被逗得哈哈大笑...
“老头,你不会想害我吧?”这是他当时的话。
老头听了又是哈哈大笑。
渐渐的,那股辣劲过了,一股暖意从胃口生了出来,让他浑身舒坦---棉衣也阻挡不了的寒意,一口酒居然全部解决了,这个发现让小王金欣喜不已...
从此每次出门他都会偷偷的先喝一口酒,然后再出门捡瓶子、拾破烂,奔向他梦中的美好的生活,这个冬日喝酒的习惯直到他上大学后还一直没有改变...
此时王金一杯接着一杯喝下所谓的烈酒,顿时勾起他许多童年时的回忆来,眼睛不觉有些湿润...
那名本就醉醺醺的大汉此时再也喝不下去了,端起酒杯,想再喝下这杯,却一下趴在了吧台上,杯中烈酒也一下洒落出来,流到了他的嘴边...
王金放下酒杯,冲着服务生又要了两杯,拿起一杯对着众人说道:“还有人要来喝酒吗?今天我请客,不醉不归。”
一个留着短发的黑人胖子走了上来,他的身材很高,也很胖,一屁股坐在王金对面,吧台上的灯光照在他黝黑发亮的脸脸庞熠熠生辉...
“嘿,小兄弟,你很喜欢喝酒!”
“不喜欢,但有人想用酒来挑战我,我也不会畏惧。”
王金的回答让他很感兴趣,他伸出硕大的大手,抓起那个盛满烈酒的小小的酒杯---那个酒杯在他的手中显得很小...
“还能喝吗?”
王金点点头:“能!”
“那还等什么?”说着那名黑汉一饮而尽...
王金看着眼前这个比他还高还壮的黑人,心中觉得此人绝对不是普通人,尤其是那双大手,那绝对是一双NBA级别的手指,宽大、有力,即便是处于最自然的状态,五指也会处于弯曲状态,掌心凹起...
王金也跟着一饮而尽,他对这人产生浓重的兴趣...
“来,干!”
啪,两人碰了一下酒杯,一饮而尽!
“再来!”
“来!”
......
服务生感觉自己的手就没有听过,不停的在重复一件事情,那就是倒酒,倒酒,再倒酒...他突然想起王金最早给他说的一句话:来两瓶烈酒---他终于明白为什么王金说的是“瓶”,而不是两杯酒,原来真正能喝酒的人,“杯”是满足不了的,想明白了这点,服务生直接一人递了一瓶酒过去...
王金直接抓起一个酒瓶,一口咬下瓶盖,递给那名黑大汉,然后在他诧异的目光中咬下另一个瓶盖,然后碰了一下道:“来,酒未尽,瓶莫停!”
说着举起酒瓶,瓶底朝上,瓶口朝下,咕嘟咕嘟,烈酒如一道清泉一般倾泻而下,只见王金喉结上下跳动,酒一滴未洒,尽数落入喉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