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看到如此诗词,也是不由摇头称赞!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在秋风白露的七夕相会,就胜过尘世间那些长相厮守却貌合神离的夫妻,如此好的诗词,我怎没想到!
”
一名书生不禁叹息,这等佳作,堪称百年一闻了。
“敢问店家这是何人所作?”
终于有人反应过来问到底是谁写的了,这下众人的目光都望向店家,都对于作出此等绝世诗词。
“这是那位戚初小姐所作!”
店家指向真在孔明灯上面作画的戚初。
大家一看到脸戴普通面具的戚初,便纷纷围了上去。
“戚初小姐,我乃郡府之女,可否相识一番,我们就在娱乐堂一聚如何?”
“戚初小姐,我乃阳羡瑷以富商六女,你看我们如此有缘,不如我们结交一番如何……”
“戚初小姐,我乃阳羡书香世家出生,你有如此大才……”
戚初被她们围的水泄不通,动弹不得,面具也在不知不觉间被弄掉了。
看到她那三千青丝如锦缎般披落在肩头,一对柳眉弯似月牙,一双美眸漆黑得不见底。
鼻梁挺拔且不失秀气,将姣好的面容分成两边,使脸庞格外富线条感,美好的五官被完美的脸部线条一直引到了尖尖的下颚。
这等容貌,加上作出让大家争先恐后诗词,自然又引得不少在书铺钱赏诗作画地名门世家公子,投以爱慕的眼神。
但此时此刻的戚初简直要崩溃,她不能随意伤人,又不能随意使用自己的精神力,如此一来,只能被当做稀有动物一样的被观看。
被逼无奈,一不做二不休、仰头大喊:“小龟,救我!”
于暮归面具之下的神情黑了几分,这女人,是废物吗?自己不会动手!
居然还敢在大庭广众面前叫自己‘小龟’,简直就是找死!
但感觉她那么被别人观看,特别是那些恬不知耻的男人看,他心中也并不是很舒服。
足尖点地,腾空跃起,一把抓住她肩头,离开了众人的视线。
而于暮归这等高深武功且潇洒俊逸的身影,也让不少人看得心醉神迷。
但俩人皆是到了一处空旷无人之所,远离那骚乱、熙熙攘攘、一片吵杂的人群。
站定后,戚初看着自己的半成品,无奈又将被迫顺走的毛笔拿了出来,借着月光开始画画,在一旁又忍不住啧啧开口,
“于暮归,你看看我是多么的有才华,写了一首诗,她们都把包围成这样,那么的崇拜我,恨不得立马就跟我成为至交好友。
唉,你再看看你,认识我,是多么荣幸的一件事,你还那副冷冰冰的模样,真是不懂得欣赏我的才华,我的美貌,我那无处安放的魅力~”
于暮归鄙夷,区区几个小姐而已对她邀约而已,居然就敢得意洋洋,不知天高地厚!
而在一旁的戚初感受到了身旁之人的不屑,心里顿时就不爽了。
她怎么说也是被他弄的去写诗的好不好,居然还在那里嘲笑自己。
拿着毛笔的手直指着他:“你瞅瞅你那是什么眼神,我那首诗是不好还是咋滴?”
于暮归微微侧身,迷人的丹凤眼斜着看她,不作任何评价。
诗是好诗,人不一定是好人!
这下戚初更不爽了,又绕到他面前,怒视着他,气势汹汹的质问。
“我写的诗好不好!”
那可是写七夕有名的诗,当时被他那么一催、就那么随便的写出来了,现在都有点后悔,他还在那里不屑一顾。
真是要气死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