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人群中来来回回找了十几圈,差不多十几分钟过去我都没有再看到她,我才失望的吐了一口气。
对于林薇的记忆,我还停留在三年前。
那时候在香港,见她的最后一面还是在当时厉少霆给我住的大房子里,那时候好不容易把她救活了过来,她背起包对我说要出去走走散散心,后来我们约好的是开学后见,但谁知道这一转身就天各一方了
我失落的收回了目光,转身准备回去,突然一个看上去只有一点点大的小男孩迈着短小的腿朝我这里跑了过来。
孩子看上去还小走路也不算利索,眼看就要摔倒了,我下意识的就伸手扶住了他。
那个孩子抬起头,朝我咧开嘴一笑,他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特别好看,他冲我叫着,“姨,姨。”
“真乖!”我伸手摸了摸孩子的头,不知道为什么打心眼里就觉得很喜欢他,可能女人天生都有母性,看到这种皮肤粉嫩大眼汪汪的孩子都会喜欢。
我不由得伸出手把他一把抱了起来,我看了眼周围,来来往往都是行人,却没有看到这孩子的父母,“孩子,你的父母呢?”
“妈,妈,呜呜”
这个孩子还很小,看上去只有一两岁的样子,说话只会简单的几个词,他叫了两声妈,目光在周围转了一圈,然后就在我怀里哭了起来。
“好了,乖,别哭了,等会阿姨带你去找妈妈好吗?”我长这么大都没有过哄孩子的经验,他这样一哭,我瞬间就不知道怎么办了,我连忙抱着他轻轻的拍着他的背,放柔了声音生怕吓着他。
他似乎能听得懂我说话,过了一会就止住了眼泪,撅着粉嘟嘟的嘴,稚嫩的声音里还夹杂着浓浓的鼻音,“嗯。”
我抱着这孩子在周围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他的父母,眼看着就要中午了,他似乎肚子饿了,我跟这一整条街店铺的人几乎都打了个招呼要是有人来找孩子的话让他们说一声孩子在买玻璃盘的店里,然后才把他给带了回去。
孩子跟我到店里的时候,店里的管事方叔他们正好已经做好了饭,殷志强去另一个店铺处理事情了,午饭就只有我和方叔还有两个伙计一起吃。
方叔刚摆好碗筷,看到抱着孩子进来的我打趣的说,“苏缦,你这出去一趟子还捡了个这么俊的孩子回来啊?”
“是啊,捡了个孩子,我在路上看到的,这孩子好像是和家人走丢了,我带他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他的家人,所以就先带回来了。”
“来,我来先给他盛碗汤。”方叔说着又进去拿了个瓷碗出来,盛了一碗热乎乎的汤然后放在了我的桌前,这孩子似乎有些怕生,方叔端着递过来的时候,他直把头往我的怀里钻,等到方叔在我的旁边坐了下来,他才怯生生的探出了脑袋,水汪汪的大眼睛看了一眼方叔,然后才看着面前的肉汤,眼睛像是会发光。
“这孩子怕生,倒不怕你。”方叔在我的旁边角上坐下来看着他的样子不由得笑了起来,两个伙计看到这一幕也跟着笑出了声。
我抱着他坐在我的腿上,用勺子舀了一勺汤喂他喝了然后跟他们说,“对啊,我也不知道呢,刚刚差点摔着,我扶了一下他,还会笑着冲我叫姨。”
“哈哈,那你跟这孩子还真是有缘,要是等会没人来认领,你啊,就干脆带回家去当儿子养着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