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儿坐在马车里,通过邦交途径,行走在商丘国的国土上。
因为,从商丘国直插过去到西洲国的白昼城,要比从南帝国外围绕过去,要少好多天的路程。而且,路也比较好走。
所以,这次南帝国王动用了邦交礼仪,以南帝国公主的身份出使西洲国,参加西洲国女王的大婚,途径商丘国。
马车不紧不慢地行走在商丘国国都的大街上,大街上人声鼎沸,很是热闹。
婉儿掀起马车窗帘的一角,兴奋地看向窗外,这是她第一次来商丘国。
商丘国地处这个空间的中心位置,地理环境非常不错,资源充沛。且交通四通八达,经济繁荣,国家富庶。
好热闹,还真是个不错的地方,下次得来这里好好玩玩,婉儿心里想。
春兰见公主手掀着窗帘,连忙接过窗帘的一角。
婉儿想了想,从背包里取出一只文件夹,把窗帘一角夹在了窗框上。
春兰一见,直夸公主聪慧。
都说很多发明家是因为自身懒惰才有了灵感,有了创造,这话一点都不假。
解放双手,这是必须的。
婉儿身子靠在马车上的软靠上,眼睛看着窗外行色匆匆的人群。
忽然,婉儿坐直了身子。
只见她凑近窗口看向人群,她仔细看了一下,想了想,又看向那个方向,她双眼紧盯着那个方向。
婉儿朝春兰招了招手,指着一个方向,问春兰:“春兰,你见过那边那个正走着的,穿青兰色衣服的男子吗?”
春兰看向公主手指的方向,只见一名年轻男子走在大街靠商铺的最旁边,慢慢地走着,走得不着不急,跟周围行色匆匆的人们形成强烈对比。
“不认识哎,没见过,没有印象。”春兰看一次说一次,看一次说一次。
“你再看看,再仔细看看?想想,好好想想。”婉儿确定自己见过这名男子,于是又对春兰说道。
特战队培训的时候,其中有一课,就是怎么样让你瞬间记住一个人。
“对,是他,原来是他,肯定是他,应该没错。”婉儿看着不紧不慢地走着的那个人,在心里肯定着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