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hbcjlp.com
“笃笃笃……”一边说着,侯大盛的手开始抓起一大把洗好的长细条状野菜。匕首开始在案板上面不断的作响。尽管是用匕首,侯大盛还是飞快的将这些菜切成了碎末。
一把小手斧被猎犬当作了剁肉工具,羊肉在案板上被“咄咄咄……”的不断剁着。侯大盛扫了一眼,然后道:“差不多了,装陶盆加两个鸡蛋清搅和起来,插根棍子在中间能立住就行了。”
侯大盛说着,却见猎犬脸上露出了便秘的表情。侯大盛只能一叹气,随手抓过两个鸡蛋“咔嚓~”的打开来,拿过一个塑料瓶装的矿泉水。一口气将水喝干了,然后按住空瓶的中腹位置用瓶口将鸡蛋黄“啵~”的一下吸出来。
放进一个野战饭盒里面。猎犬如得至宝,学着侯大盛把另一个鸡蛋黄也吸出来。然后嘿嘿的笑着将鸡蛋清倒进肉末里面,开始卖力的用两根筷子搅和起来。不要质疑这里为什么会有筷子,陆松他们的储备里面就带有这玩意儿。
侯大盛则是趁着这个时候,开始和面。面,是利比亚的主食。他们的传统主食,就是胡姆斯。这是一种类似于面包,又有些类似于肉夹馍的面类食品。它比夹馍更大、更薄,中间是空心的。
之所以它会成为主食,是因为它制作简单而且存放时间很长。这对于在戈壁沙漠中生活,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它非常的百搭,你可以搭配肉酱吃、也可以搭配蔬菜吃。
不过,今天侯大盛要做的不是这种食物。是烙饼。准确的说,是馅饼。这个时候,煮汤的陶罐水滚了。侯大盛拿起一个勺子,开始清理漂浮的血沫子。然后又给陶罐加了些水。
然后,便继续和面。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