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克拉克,有好吃的!你要吃吗?”
穿着一身破烂风衣的布鲁斯韦恩,手中举着一块面包,对躺在墙角晒着太阳的克拉克问道。
尽管两人看上去都十分年轻,但却已经是流浪汉中的佼佼者了,在整个哥谭的流浪世界中,都有着不小的名气。
样貌俊美,经常会被一些贵妇人以爱心之名赠予各种食物的布鲁斯。
身材高大,好吃懒做就像是鳄鱼一样整天躺在地上晒太阳的克拉克。
这就是两个少年在流浪者人群中的称呼。
尽管这种称呼中透露着若有若无的羡慕和万分强烈的嫉妒,但是那阳光最充足的墙角却是专属于两人的底盘,从无人敢侵犯。
以前似乎曾经有人试图占领那块风水宝地,但用不了多久那人就会被人在某个阴暗的角落发现,当然,被发现时那人的状态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
布鲁斯看着面前这个同伴,他是他前不久从街边捡来的,当时对方就跟现在一样躺在地上,如果不是他的胸膛还在起伏,布鲁斯还以为他已经死了。
当他第一眼看到那个流浪汉一样的少年的时候,他仿佛看到了自己。
看到了那个父母被杀害的男孩。
看到了那个活在阴影中的孤儿。
看到了那个准备用造成自己父母死亡的方式来报仇的男人。
看到了那个被青梅竹马两巴掌打醒的少年。
在浑浑噩噩活了十几年之后,少年的布鲁斯决定暂停自己的学业,用自己昂贵的衣服,换取了一个流浪汉破烂又恶臭的风衣,从而彻底融入到这个世界的最底层去,去在那里寻找真正的自己,寻找拯救自己,拯救哥谭的方法。
然后,他就看到了那个在阳光下舒展着四肢的少年。
克拉克肯特。
两个年纪相彷的人很快就成了好朋友,至少布鲁斯是这样认为的,尽管克拉克从头到尾都没承认过。
布鲁斯原本已经准备离开哥谭了,但是因为克拉克的原因,他到现在依旧没能从这座民风淳朴的城市离开。
克拉克很懒,他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晒太阳了,为了晒太阳他甚至可以十天十夜不吃饭不喝水,甚至不上厕所。
为了不让他自己把自己饿死,布鲁斯只好承担起养活两个人的职责,而他能做的,就是像一个真正的流浪汉一样。
去乞讨。
当然,我们之前就说过,得益于他那张俊美的脸,他总能获得一些贵妇们的青睐,这也是堂堂韦恩集团的小少爷在脱离了家族之后,还没有被饿死的原因之一。
“嘿克拉克,好吃的,你要吃吗?”他对克拉克晃了晃手上的食物。
克拉克半眯着眼睛,看不到焦点,似乎已经陷入某种境界之中。
布鲁斯一屁股坐在克拉克身旁,就在他屁股挨着地面的一瞬间,疼痛让他修长的眉毛拧到了一起。
他伸手从身下掏出一块碎石,这让细皮嫩肉的他如何能接受,身为流浪汉如果连自己唯一的领土都不能收拾得舒服一点,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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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汉也是有追求的!
然后他就努力地掀开身下的纸板,将纸板下的碎石一一挑拣出来,直到他看到克拉克的身下那凹凸不平的地面,已经半露在外面的不少碎石。
他忍不住叹了口气:“克拉克,你让我想起一种职业。”
这句话让克拉克提起一点兴趣,他缓缓吐出一个单词:“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