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头猎来的山羊,最后被选了个留全尸的做法:烤全羊!
庄子里的厨子从来没有料理过这种美味,江湖上混迹多年的角哥,也只尝过烤羊腿的滋味。
这种烹饪法子,是另一个叫做牙签的小劫匪贡献出来的。他自小被一个猎户捡回去养的,山里的豺狼虎豹之肉都吃过不少。
十岁时,老猎人在一次入山以后,再也没有回来。牙签也是个胆大的,虽然只有十岁,却能单枪匹马入山去找爹,迷糊在深山老林里,最后阴差阳错被出任务的角哥给收留了。
因为这孩子高高瘦瘦跟一根牙签似的,“牙签”这个外号就被印在他身上。
“我爹烤山羊肉的时候,总是选在河边上。有沙涂滩的那种。先把……”
在牙签的记忆里,跟爹爹在山上猎到小山羊,准备烤羊的时候,是他童年里最愉快的记忆。
“等等,你爹为什么要选河边?有沙子的地方?这院子里烤不行啊?”
角哥这一问,钱芊和厨子几个人都愣住了。对啊,为什么总是在河边?
“角哥,你就别为难牙签了,都是他十岁前的事情,能记得羊怎么烤就不错了!”
只是这选址的问题,换来牙签一个腼腆的笑:“可能是水边方便宰羊和清洗吧。”
“那我们就去水边烤吧!水里还有鱼,我会抓鱼!”托那两条老龙的福,钱芊在曜虚森林深处下过不少水……只是一说到水边,她就忍不住想起那跟自己打过十八回的吞天锦鲤!
总有一天,钱芊会回到那曜虚森林深处,把那条鲤鱼拖出来煲汤了!
现在没能力拖吞天锦鲤出水煲汤,那就先拿外面的小鱼小虾煲鲜虾粥。
钱芊成为肉票以后的第二顿饭食,就这么愉快的定下来了。
……
厨子是这山庄里的老人,对周边的环境最为熟悉。庄子边上有一条溪水流过……若顺着这溪水逆流而上,大概小半里地的地方,就有一个瀑布冲击而成的小水潭,水潭边上有一圈的小沙滩。
那里,应该就有着牙签童年记忆里的模样。,
因为要沿溪进山,钱芊双腿被绑终究不方便走路。
角哥和其他几个绑匪看着钱芊一脸和善,毫无反抗之心,只想吃烤羊肉的纯良面孔,决定干脆把钱芊腿上绑着的绳子也解了。只留下一截绳子系住钱芊的手腕,由角哥亲自牵着,以防……走失。
“钱姑娘,不是我们一定要绑着你的手……只是,如果你走丢了,我们兄弟几个都没命活下去的。”
钱芊飞了他一个白眼,你们供我吃的、供我喝的、供我住的,又不打、又不骂、还不用干活!谁还走啊?
更何况,现在爷爷也跑了,药师爷爷也跑了……自己孤零零一条龙,回龙界不够爪子,做贼又不够本事……云偷令还没想好怎么偷回来……
钱芊才不跑呢!
思及于此,钱芊不得不感慨,那个黑袍子果然说得对!自己就是在这混吃混喝的……
……
厨子夫妇两个人收拾好东西在准备出发的时候,两人身上都挂着锅碗瓢盆和米油盐酱醋……原本惬意的烤羊野餐之旅,愣是被他们弄得有点像举家搬迁。
进山吃烤羊的队伍里,除了钱芊需要用绳子牵着,还有厨子的四岁女儿,燕儿,也不需要人牵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