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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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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何中槐说的那条船的租金的事。何小西又跑到村尾三叔何中榆家。

早几年三叔就病逝了,三叔家跟他们家早断了亲。就算三叔不去逝,凭着刘氏做过的那些缺德事,三叔也不会再跟何中槐保持亲情。

何小西想邀请三婶和堂妹何潇潇来旁听他们分家。一个是三婶作为三叔的遗孀,按理这种事她代表三叔也有发言权。再一个他们这一支,因为何中槐两口子的原因,人丁不旺,势单力薄,何小西想把大家团结起来,以后能互相帮衬。

尤其是堂妹,独苗苗一个以后,何小西想跟她多走动,做她的娘家人。分家以后他们就可以无所顾忌的跟三叔家来往了。

这是一次把大家聚到一起的契机。

何三叔家何小西来过几次,是三叔去世的时候。有三叔去世时何小西兄妹来帮忙的情谊在,何三婶热情的把何小西迎进门。

何三婶因为生活的压迫,面相要比实际年龄老得多。一头花白的头发挽成一个纂。

不是同龄妇人那样的小脚,长了一双天足。

在解放前,除非特别贫苦的人家,基本都会给家中女孩缠小脚。说起这裹足,是封建社会对女性的一种迫害。活生生的把脚骨裹折。把脚趾掰到脚心下。正常长度的脚,人为的变成所谓的“三寸金莲”。

水洞村唯三的该是裹脚的年纪,而没有裹脚的三个女人。一个是陆友财的娘,他是因为娘死的早,没人调理。何三婶家里是长工,没人身自由,主要想让人多干活多产出,定然不肯让人裹脚。还有一个就是何小南的娘刘氏,杂耍班里买来的养女,裹了小脚还怎么表演?

说起来各有各的不幸,却幸运的躲过裹成半残废的命运。

前些日子下连雨地里积水。有那小脚婆娘下湖,一脚下去就陷到泥里。有那一等的狭促人就笑道:“这脚跟驴蹄子似的,不能下湖,进去就陷进去了。”

还有一些守旧的人,追忆往昔:“以前那新媳妇下轿,不看别的先看脚,脚越小越俊。”也不知道这脚小和长得俊如何达成的共识?

说这话的竟然还大多是妇人。有一些女人们脚裹了前面一到两个程序,只是脚趾部分裹得有些变形。迎来好时候,裹脚的恶俗风气被禁止了,扯掉了裹脚布。

所以近代女人们的解放从脚开始,男人们的解放从头开始——剪掉那一头秀丽的长发。

据老人说古,剪辫子那会儿不少大男人痛哭流涕。

前世的时候,何小西听说过一种说法:清朝廷多次颁布命令,严禁民间裹脚,却始终流于一纸空文。

当时有社会名流,溢美这种行为是对清政府统治的一种对抗。

同一时期,清政府要求男人剃发,女人禁止裹脚。不敢对抗清庭的男人们忍痛剃发,以保住项上人头,美其名曰,以剃发替砍头,我付出巨大啊。头发就是我的头,都能忍痛剃去。

男人无能,却把一代代女人推到对抗清庭的前线。

前世有人说的好,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一代代半残废的华夏女人,生出华夏的新生儿,导致国民体质一代代衰减,唯一不变的是扭曲变态的性心理。

何三婶是妇女放足的第一代受益人,终于能不畏世人的眼光,把一双大脚展示到人们眼中。

本身稍显怯懦的女人,这几年渐渐能立起来了,变成一副泼辣性子。带着女儿撑起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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