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狼数次想要把她叼出去而又被母狼叼回来的过程中,林朝英终于是即磕磕绊绊又顺顺利利的活到了第二年春天,小狼们时不时的都能带回一些小猎物,有时候是只老鼠,有时候是只鸟,也时候也会有小兔子。它们都早早的开了荤,大半年的时间不怎么喝奶了,唯有林朝英因为拒绝吃生肉而一直接受每日的哺乳。直到她学会麻溜的爬行,她才吃到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二样东西。生长在狼穴附近一种叫龙葵的植物,会长一颗颗紫黑色的小果子,果子微甜无毒。又过了一个多月她学会终于能自主的走路时,林朝英狠狠的松了一口气。这片林子里还有别的狼,但因为林朝英身上有它们同伴的味道,大多都是不会来攻击她的。
但终究也会有些不那么和善的,索性林朝英自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起便知道自己的处境艰难,因此顾不上什么长高部长高长大不长大的问题,一心一意的修练,虽因为时间尚短并未积累下什么,但好歹让自身的灵敏度和力气远胜寻常婴孩。也因此数次得以死里逃生。
能走会跑之后,林朝英便和小狼们一样不再接受母狼的哺乳,而是自己出去寻找食物。她虽两世都不曾这样狼狈求生过,但从前看过的药经书籍此时倒也派上了用场,与狼同居林朝英不想生火惊扰了它们,便总以草果花叶为食。但也因为如此,她身上狼的气息越来越淡,狼群里排斥她的狼也越来越多,林朝英知道自己若在留下去,总有一天会成为它们的食物。虽然她渐渐有了自保的能力,但也不愿意有一天去为了生死而屠戮这个曾给过她善意令她活命的族群,因此在有所察觉的不久后,林朝英便离开了狼群。
她自生下便被震晕,随后带到荒野之中丢弃,长到如今从未见过除了当初埋她的那两个人之外的人。甚至连自己如今是何摸样都不知道。
离了狼群,出了林子,林朝英便开始寻觅水源,当初那两个人不过是个无武功内力的凡人,即便将她带到荒郊野外埋葬,应该也不会选择离村庄城镇太远的地方,而大凡这些有人烟的地方一般都不会离水源太远。林朝英虽被狼群带着长大,但她内里毕竟是个成人的魂魄,自然知道羞耻体面。因此裹着一条小被子在林中漫步的林朝英,迫切的需要一件敝体的衣服,哪怕那衣服做工不精美,质量不上成。
很快,林朝英便找到了一条顺流而下的小溪,她跑到溪边,看着清澈的溪水,迟疑了一瞬但终究走到溪旁蹲下。她知道自己的四肢内里都没有问题,那当初能被人觉得有异从而丢弃的原因便只能是出在相貌上。她虽向来在意容貌,但这将近一年的时间也早已想通,自己并不是,因此便会轻生的人,因此不论如何总是要好好活下去,但也确实好奇到底是何尊容能把一个人吓得当场把她丢出去。她也曾摸过自己的五官,并不十分扭曲。此时林朝英所在的溪水旁,清晰的倒映的天空,林朝英向前凑近,看到水面一点点显先出一个小小的头颅,那是她的脑袋,乱糟糟的头发软软的耷拉着,即便她时常会去整理捋顺它们,但总有那么一些在她没有镜子的时候不能顾及到的呆呆的翘立着。
水里倒映出的小小孩童面容漆黑一片并看不真切,林朝英想到自己自出生后便没怎么正经清洗过,又向来睡在草垛和泥地里,肯定脏污的可以,便扑哧一笑,索性先下水洗了个澡,太阳已经出来,溪水也不怎么凉了,过了片刻之后自觉已经洗的干干净净的林朝英蹲在水里为难的看了一眼那条早已破破烂烂又满是污渍的小被子,心里只觉得这个脏被子已然配不上如今干干净净的她了。但眼下也没有可以代替它的东西,将它洗了得话自己又没有那个内力去烘干,如今这个躯体还柔弱的很,裹着湿被子久了,也许就该挺不住了,纠结了许久,林朝英还是从水里出来,裹好了脏被子。
待水面再次平静下来之后,林朝英终于看清了自己此生的摸样,或许常年在洞穴里少见阳光,或许是天生的,她的皮肤很白,但很白的不仅是皮肤,还有她的眼瞳。林朝英看后不禁一笑,闭上眼睛捂着眼睛说了一句:“哈,竟然是白瞳。”
她的皮囊生的很好,若不看那双眼睛,称得上是个美人的胚子。可偏偏是眼睛,这样让人想要忽略都难以忽略的地方。再次睁开眼时,林朝英裹着被子躺在溪边的草地上,看着天空中不时经过的飞鸟,忽而又是一笑,自言自语道:“真是幸运啊,天生白瞳却能看得见。”说完甚至高兴的随地打了个滚,滚完林朝英才愣了一些,惊觉自己这个一百多岁的老太婆居然做出了这么丢脸的事情,默默扶了下额,又看向天空。
林朝英忽然再次愣住了,她看见一个身穿红衣的男子踩着一把剑从她的上空飞了过去。不是轻功,而是御剑飞行。林朝英前世虽不信得道成仙的这种事情,但前前世时作为邀月时,因为当时童年的直觉和好奇,曾有一段时间很是认真的研究过成仙之道,为了寻找各种线索,不仅道家典藏玄门秘籍就连志怪传奇也看过不少。那些书里就从有过关于御剑飞行的记载,但那大多是些书生根据仙神传说杜撰的,她那时轻功已是举世无双,依然达不到那种境界,即便勉力尝试也不过是以内力裹携兵器与足下借力同行,然而这种做法毫无意义,若非明玉功内力不绝,此种做法消耗远大于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