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病得太重了,又烧得厉害,青年人便将她送去了西医院。打了针包扎了伤口,但锦瑟却始终昏迷着。青年人见状,便不太放心晓梦一个看起来才十岁左右的孩子独自留下照顾一个重病不醒得弱女子。和司机交待了一声,便留下陪着。晓梦身无长物,连锦瑟住院的费用都是对方帮忙付,如今对方好心陪护,她自然也说不出拒绝的话,何况她不知道锦瑟什么时候能醒。
她清楚得知道,他们都需要这个人的善心,否则他一走,他们很快就会面临付不出医药费而被赶出去的境地。
第二天锦瑟终于醒了,当长时间的感冒咳嗽在一场大雨后变成了严重的肺炎。被赶出妓院时的殴打让她断了一根肋骨,小腿腿骨也严重骨折。即便治好了,后期也需要长时间的医护和修养。
青年人姓于,二十二岁,是个湘绣商人,父母过世后便抗起了家业,常年奔波于湘南和北平之间。这次遇上晓梦也是恰巧回乡。在医院待了七天,锦瑟的高热终于退了下来。于老板便提出让锦瑟和晓梦到他家中慢慢修养,毕竟他平日事忙,不能经常到医院来,但是又对着两个孤苦无依的人十分同情,所以便像好人做到底。
锦瑟和晓梦也确实没有地方去,几日相处下来也相信对方的人品,何况长期住在医院也不方便,便一起搬到了于老板家。于老板家是坐湘绣生意的,锦瑟养病期间,晓梦便和于家的女工学着刺绣,想着尽自己所能回报一二。也是这时于老板才知道这个顶着一头乱糟糟短发的瘦弱小童,竟然也是个女孩子。
等到几个月后锦瑟的病终于养好了,晓梦的刺绣手艺也算能拿得出手了。
于老板长相儒雅,性子温和,为人也善良,锦瑟对他的救命之恩十分感激。当初她能因为晓梦的一句话便对她心怀感激,亲如姐妹。如今自然也想报答救命恩人,见他孤身一人并无家室,便提出以身相许。但于老板却拒绝了。他说自己并无亲族,如今有缘遇到他们,便将他们当作自己的家人一般,便以兄妹相称。
又说他们还年幼,未来有无限的可能,送了他们去私塾念书。
锦瑟和晓梦自是感激不尽。到了学堂,开始了新的生活,两人便决定告别过去的一切。锦瑟提出既然她们已经和于大哥兄妹相称了,便索性跟着于老板姓。晓梦本就不记得自己姓什么,自然没有意见。既然准本了告别过去,从前在妓院取得名字便也不用了。锦瑟为自己改名曼丽,晓梦则改名曼茵。希望如茵茵绿草般,在这乱世得以一直存活下去。
于大哥对他们的学业很上心,因她们读书比其他人晚了许多,因此除了学堂的课程,还请了家教来替他们补习。曼丽天资聪颖,学什么都很快,又有当初学过字的底子在,不过两年便学完了基础的课程,离开私塾去了女高。曼茵虽也学完了私塾的课程,可年纪太小,才十三岁,去上高中不合适,又觉得继续在私塾蹉跎时间也没什么意义。便提出想跟着大哥学做生意,顺便和他的翻译学外语。
于大哥的湘绣生意做得不错,时常有些出口的买卖,所以常年带着一个精通四国语言的翻译。曼茵对各国语言很感兴趣,便时常向他请教。那个翻译三十来岁,原是个学绘画的,留过洋,英语法语俄语日语都十分精通,后来家道中落,为了生计便在早年相识的于大哥这里谋了个翻译的工作。
平日于大哥也不限制他继续追求自己的艺术梦想,只是偶尔生意场上出马帮着翻译两句,因此两人相处很是相协。如今帮着朋友教教妹妹外语,自然没有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