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脸上有伤,当然没办法工作,董新钰叫我去会所,我只能去了,他看到我的时候表情里呆着浓浓的鄙视,那个样子似乎就是再说,你个贱人,活该你犯贱受伤。
他对我不能为他服务很不满,又狠狠的扇了我两巴掌才算满意。又警告我,脸好了立刻去上班,不然一开学就打死我。
刘姐成了最大的赢家,会所二楼三楼都归她管了,她整顿一下人员,看我脸上带伤,就允许我会所也暂时不用去,我躲在宿舍不出门。
正好教我弟读书认字,他没有机会去上学,我也不知道怎么办,眼看着开学越来越近,学校里有人了,我就不能把他养在宿舍了,到时候到哪里安置他呢?总不能送回我那个混蛋父亲身边吧?
他能卖掉弟弟一次,就能卖掉弟弟两次!
同样的他能因为妈妈不听他的话就打死她,也能因为弟弟不听话而下狠手!
我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邱晓说可以寄住在他们家,可是他们家那巴掌大的地方,怎么能住得下呢?
我在想怎么办的时候,弟弟突然拿着一张照片过来给我看,说“姐姐,我见过这个人。”
那是邱晓的学生!那个小女孩!
邱晓一直很热心的帮着找,有空就跑到街上去找,可是没有找到,一点线索也没有,一个孩子被带走太容易了,听说女孩的母亲每天只能拿着孩子的照片哭。
我等邱晓回来,告诉邱晓我弟说的话。原来他们都是光头和他的一个同伙,要么是偷,要么是买,甚至抢来的,除了我弟还有七八个小孩,有男有女,都是十岁以下的,只有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就是我们见过的,被丁珍珍带走了的那个。
光头负责看着他们,带他们到处去行乞,他同伙负责再去搞孩子来。
他们在固定的地方要饭,要饭的其实组织还挺严密,大家都有自己的地盘,时不时换一换,但不能私自到别人的地方去,会被打,要来的钱也会被抢。俨然一个小丐帮。
我弟说,那小姑娘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女儿,但是被带来以后就一直哭,一直闹,光头就打她,反正打残了更好要钱,结果那小姑娘被打的狠了,一直在发烧,根本不能出去,就一直锁在屋子里。
据说他们即使是生病,也不会给吃药,不听话就被打,打伤了也不会给处理,更不会送医院,如果死了就死了,找个地方扔了或者埋了,并不会有人在意。
原来我们碰巧撞见的,真的是拐卖小女孩那帮人,差一点就救出小女孩了。结果哪天被我带着我弟跑了,打草惊蛇,他们都不见了,孩子也不知道藏到什么地方。为此我感到很愧疚,和邱晓商量一下,一定要救出那个小姑娘,不然我真的要良心不安了。
邱晓说,“这些人不会走远的,他们地盘在这里,而且还要靠这些小孩行乞要钱,是不会真的消失的,肯定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