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这个挺劲爆。
我第一次知道有人因为喜欢来做小姐的。
“当然有啦,”邱晓正色道,“沈梦雅不就是因为喜欢去做情妇了?”
所以还真的有做一行爱一行这么一种说法。
不过自从我来了以后,李娟的钢管舞捧场的人更少,我又从不与她来往,所以更加不可能让客户给她,这么一个简单的理由,她就想故伎重施整整我?
整我不会给她带来什么好处,但是看着我难受,她会开心。我自己是很难想象这种心态的,因为我的个性是别人怎么样与我无关,别人开心我不会跟着傻乐,别人难受我也不会十分同情。
我换掉了药,没有管她,反正她不会当我换药,我本来想不动声色的就当这事儿没发生过,反正不会真的害到我就行了。哪知第二天就碰见了她偷偷的往我卸妆水里加东西。
我本来是一周只上班两天的,后来被刘姐强行的改成了四天,不上班我是不会来会所的,所以我本来不该出现的。我来的比较早,三楼的地毯隔绝了我的脚步声,我推开化妆间的门,结果还没推开我就从门缝里看见李娟的小把戏。
估计是我身体的原因,到现在也没有意外怀孕,我不知道我吃错药有多久,会不会很伤身体,害我的人不会在意这些,我没有中招,就是失败。
失败了就再想别的办法。
正如我和沈梦雅说的那样,我们这种贩卖美貌和舒适的职业,最怕的就是怀孕和毁容。
我没怀孕,这次她想害我毁容了?怎么他就这么想搞死我呢。即使我被会所开除了,还有的是年轻漂亮的姑娘啊!可见仇恨真的是没有原因的。
李娟做事其实还蛮稳当的。如果不是沈梦雅告诉我,我根本就不会想到。他做事不管是哪种方法,都是我自己的东西,看着像我自己意外伤害了自己,如果我怀孕了,那就是我措施不到位,意外了,只能自己去处理掉。
现在往我的卸妆里加料,如果我毁容了,那更是我用错了护肤品,导致过敏,然后留下了疤痕。
手臂上的疤痕可以纹身,难道我脸也可以纹?必然是不能的,我只能滚出会所,顶着一张毁容的脸过一辈子。
想到这里我就全身发凉,我别说害李娟,我跟她连一般的交集都没有我怎么会害他呢?大家井水不犯河水的生活而已,现在她却要来害我?我没声张,偷偷的离开了会所,出去绕了一圈,几乎是块开场了我才来,急急忙忙的化妆。
那瓶卸妆水我事后用了一下,在左边脸颊试用了硬币大小的区域,果然立刻灼痛红肿。
看着很像急性的过敏。
这个李娟是不能留了,不用药物可能不怀孕,但是卸妆水我再没有反应,那大概就是我知道了她的小动作,那下一说不定就是往我水里加敌敌畏了。
邱晓读法律,还跟我说,犯罪的行为都是一步一步升级的。我觉得这个娟姐的行为也是一步一步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