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娜给我打电话因为时间太紧,就匆匆的挂了电话,告诉我说等她们有时间了会再来看我的。为了不耽误她们的时间我也只能够答应了!
等过了没多久,我身体也渐渐的回复的差不多了,警方又给我来了电话,说是有些事需要找我确认一下信息,让我去一趟。
我当然是毫不犹豫的就赶了过去,要知道这可是为了我和弟弟的生命安全着想,那就是肯定要去的了!
穿好衣服,往警局赶去,找不到车,一路都是小跑,伤口还有些痛,只能是停下来稍微的走快些,这样或许可以缓解疼痛吧。
走在路上我竟习惯性的非常警惕,可能是以前给心里留下的阴影太大,导致了现在我都认为有人要害我,于是我放开胆子心里想着有什么好怕的,都是人!
她有的我都有,我凭什么怕她呀,在我自己一再的自我催眠下,还真的挺有效果的,嘿嘿还真不那么怕了,就这样凭着自己的胆子我一路到了警局。
到了才发现,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我为什么要害怕呢??不过是心理原因罢了,警察需要对许多的事情做调查,需要我的配合才可以完成,因此,我还需要来这里很多趟呢!想到这里不由得身体颤抖了一下。
丁珍珍做这些事,很多都是找不到原因的,要调查出为什么这样做非常的难,因为她自己根本就不愿意招,我们只能从多方面寻找证据,直到她无话可说为止!
看来这个丁珍珍还真是像煮熟的鸭子一样,嘴硬,不到黄河心不死,所以只能够用比较强硬的方法来让她承认了,但绝不是行刑逼供,都是靠证据的!
警察让我把我知道的事,关于丁珍珍的全部说出来,越多越好,而且要是有证据的,否则就是污蔑!我当然知道,这个事情的严重性!肯定会很认真的对待这件事滴!
对于这件事,我肯定会如实地回答,并且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就这些事足够让丁珍珍做一段时间的牢房了,或者说,我想她能把牢底座穿,这样更能阻止她再去祸害外界的人!
不知道为什么一说到她的事,我就犹如滔滔江水般,涌流不息!
而且最好的还是他说的每件事都事与我有关的,找我简直就是在为我而专门设计的桥段啊!
由于时间都不是在一个点,涉及到很多的方面,警方还需要到很多地方去取证,直到查出事情真相再可以对丁珍珍做出最后的判决!
我很尊重警方的调查与处理方式,因为他们这样做,毕竟都是有经验的,只有这样才不会有冤假错案发生,否则,他们都难逃干系,到时候遭殃的可就不是一两个人了,而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