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供奉,这昆仑山的血红之月并非寻常啊。”
“我自然是知道其中危险。”林牧笑了下,看向围绕着他们的众人,说道:“列位,各忙各的吧。”
众人礼貌的笑了笑,各自走向了街道上的泡馍店。
泡馍虽好,但在江北市生活很长时间的林牧却是更喜欢嗦粉。大早上的,来上一碗臊子满满的牛肉粉,外加上一个卤蛋,那味道才是舒爽。
只是修为已然高强的他,却早已感知不到饿,食欲正在点点消退。
这也对,除了《西游记》里的猪八戒之外,哪有神仙一整天都想着吃吃喝喝的。
虽然书中其他神仙隔三差五就聚会聚会,一起找个话题吃个饭,但寻常时日,也没见到谁贪吃的不行。
不过他们享受了世间口福,自然不会轻易放弃,林牧也是如许。
禅达小城不大,大早上的,风霜初停,人们走向一座座小工厂。
此处虽说是大漠,四处黄沙戈壁,可却是远近闻名的玻璃批发市场。
玻璃的原材料便是黄沙,他们乃是修士,只需要一些手段,便可轻松加工成玻璃。
一个人,一天之内便可迅速加工出一大堆的玻璃,虽说工钱不高,但并没有受到物欲横流所给影响的他们,并不在意。
口袋中碎银几许,家中存款数百,无银行卡,无信用卡,无超前消费,无炫耀嫉妒,倒也清闲舒适。
林牧现在身无分文,可他走在街上,众人便是纷纷往来,恭恭敬敬地注视着他。
即便是一群小孩,嬉戏玩闹,走在上学路上,可当他们瞧见林牧时,却也是知晓停顿下来,行注目礼,并且无一人胆敢傻笑。
这叫林牧有些心理压力,毕竟他并不是这等严肃之人,现在众人如此看他,令他唏嘘不已。
半道上,有些口渴,他看向了一家小卖部。
那里拥挤着一群小朋友。
“林供奉,怎么了?”
站在他身侧的陈欢,在听说林牧想看看禅达全貌时,便是主动跟在其身侧。
林牧虽说样貌并不出众,称不上俊逸出尘,风采绝伦,可却也担当得起清秀二字。
他身旁的陈欢,虽不化妆打扮,可却有着自然的乖巧美丽。
二人走在一起,倒也算是郎才女貌。
“我有些口渴,可是现在小孩们要上学,我现在要是过去,他们肯定会被吓到,四处躲闪。”
林牧笑着摇了摇头,这就是身份不同了,为人处世也得斟酌谨慎了,“我可不想耽搁他们上学。”
“我去买。”
陈欢从口袋里摸出来了一张十块钱的钞票,说道:“我有钱。”
说完,她走向了那一间小卖部。
她走进小店,店老板便是站起身来,冲着她行了一礼,恭恭敬敬道:“宗主掌门。”
陈欢微微错愕,显然还未适应自己身份的变化,她点了一下头,说道:“我买两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