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着两人,疑惑的问道:“我窗户呢?”
林牧懒得解释,丢了一块金子给他。
瞬间店伙计就是笑了起来,说道:“对对对,你们做得对,那窗户早就该拆了!”
从旅馆走出来,林牧看见了对面的人。
那是傻乎乎的公子哥。
他看上去整个人非常的不好。
浑身上下都是酒味,隔着老远,都能闻见。
像是在酒缸里跑了一夜。
并且身上全是一股子的烂菜叶子。
那并不是谁丢的,估计是吃完了,吐出来的时候,吐自己身上了。
看着他狼狈的样子,街道上的许多人,都是对其心生鄙夷。
林牧觉得不咋样,但是变成了小猫咪的鬼虎却是哈哈笑了起来,说道:
“瞧那孙子,晃晃悠悠的,跟王八似的!”
傻公子远远看见了林牧,他像是看见了熟人,救星一样。
换句话说,就像是一条饿了三天的狗,看见了一个公共厕所一样。
嘶,这么形容自己有点亏!
总之,他发起了冲刺!
像是一条脱缰的野狗!
林牧迅速转身就跑,这么一个玩意,闻见味道就够恶心的。
要是他喝得伶仃大醉,冲过来给自己一个熊抱。
那才叫做恶心和晦气!
见他要跑,傻公子赶忙喊道:“前面的,财大气粗那一个!”
瞬间,街道上三十多个人站住了脚步,亲切地对着他笑问:“你叫我们谁呢?”
傻公子没有理睬他们。
他们是街道上的坐贾,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商业帝……帝国的骆驼。
他们的那一点生意跟格尔曼比起来,简直就是一只鸭子,碰到了养了一万只鸭子的养殖户一样。
“财大气粗的先生,金先生!”
傻公子喊道。
“你不要过来啊!”
林牧喊道。
两人一个在前面跑,一个在后面追。
街道上许多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都是一脸懵逼,互相看了眼彼此,问道:
“这俩兔子赛跑呢?”
“一追零?”
“我看俩都是零。”
“前面跑那个还蛮帅的,后面这个,呕——”
没有听见他们的议论,林牧只觉得自己倒霉。
怎么遇到这么一个满身都是臭味的家伙。
跑了没一会儿,傻公子已经是体力吃不消了,他说道:
“金先生,我昨天晚上被抢了!”
林牧停下了脚步。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喊自己是金先生,但是听见他被抢了。
或许能够让自己找到那个冒充自己的人。
盗圣,那是人家给自己的起的外号。
并且张三,可是自己起的化名。
要是被人在外面败坏了名声……
似乎也不会怎么样,大不了再换一个化名。
林牧陷入了思考中。
臭气哄哄的傻公子已经走过来了,他气喘吁吁地说道:
“一个叫张三的盗圣,偷走了我的钱,每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