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老板看他们一眼,也是有些诧异,说道:“哟,几位,十年了,总算是出来了?”
林牧看他一眼,从怀中取出一块水晶来,随意放在桌子上,说道:“这些年的吃喝用度,够不够?”
“够,绝对够!”店老板赶忙收下,但却是又有些疑惑,问道:“十年里,你们隔三差五才会喊一次吃的,最近的一年,更是没有喊过一次吃的东西。”
“你们难道是吃……”店老板的脑袋里出现了一个污秽的画面。
毕竟人嘛,有吃有拉才对。
可他却是不知道,众人不是凡人。而是修为不浅的修士。那一些东西,自然是通过身体自然而然的吐纳、呼吸,将其全都排入空气中。同时,吸取灵力为生。
现在的他们,虽然十年没有洗漱,可却仍然是香喷喷。
林牧没有解释,而是带着众人离开了酒楼。客栈外,一个看上去年纪二十八九的胡子拉碴的男子,正捏着一口刀,嘴中叼着一根狗尾巴草。
他见到几人出来,便是上前来询问道:“敢问,是恩公吗?”
众人看他一眼,都是有些认不出来他是谁了。疑惑道:“你是?”
“我是张天。”男子说道,“十年过去了,你们仍然潇洒。而我,却是成熟不少。”
他的模样,谈不上成熟。倒是从有一个干净清爽的少年,变成了一个油腻、粗糙的大叔。
众人只是一点头,没有就这个话题多说什么。
眼力毒辣的林牧,却是一眼看出来了。张天,听自己讲道一阵,现在身上也是有着几分灵力缭绕。显然,坚持修炼下去,虽然不会有太大成就,可却是能活个三五百岁。
这也算是他的一场机缘造化。
“你现在在做什么?”克烈斯特问道。
张天志得意满地说道:“我现在是城里最能打的一个人。成立了一个镖局,专门帮助人们押镖送行。”
“不错啊。”林牧夸奖了一句,便是看向旁边,那里赫然写着一个张家镖局。门口停着三辆马车。
无数身穿着铠甲、腰间戴着武器的人,从其中走了出来。想必,势力不算小。
略作寒暄,一行人这才是直接破空而去,掠空而行。
达姆看见城门处,两个熟悉面容的守卫。笑着捅了捅克烈斯特,一指那两个守卫,道:“不报仇了这一次?”
克烈斯特脸一红,道:“上一次报仇,是实力相当。现在报仇,岂不是我欺负凡夫俗子?”
“上一次你被打得嗷嗷叫,那也叫实力相当?照你这么说,土狗也能和狮子打个有来有回?”
达姆如此一说,克烈斯特顿时暴跳如雷,“我特么和你拼了!”
“打就打!”
两人在空中打闹起来,只不过动静大了一些,漫天球形闪电乱飞。
多宝怯怯道:“会不会误伤我们?”
“不会。”林牧道。
掠虚空而行,遁洪荒浩土。众人,已不知在此处行至多久。前方,乃是一片环状树林。正中央处,有一座宏伟宫殿。
看上去,保存完好,崭新如昨日新竣。有浓雾缭绕,恰似仙境一般。
“好伟岸的一处宫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