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啊,我觉得这事儿不太妙啊。”。
马厩里的一个小兵和自家的队长小声碎碎念。
“我听说啊,最近有好多家住在附近的村民,都会偷偷的越过咱们和匈奴的边界去套马。套马的地方,就是上次樊将军带咱们去的那块地方”。
这个小兵说的是刚开春的时候樊绣衣带着一干手下和大双小双一起去的那次,就是在那次,樊绣衣被刘芳刘大人挑衅,被阿狸的破军差点没踩爆了脑袋。
那个小兵虽然没有套过野马,却听人说过,野马是一种警惕性很高的动物,怎么会一次又一次的上当被抓之后,却迟迟不肯迁移呢?别说是野马了,就算是野兔子、野猪也没有这么蠢的。
除非,是有人陆续不断的把“野马”赶到那个地方去。
仔细想想看,马厩被烧,然后就是军中急需马匹,而送来的马其实都是从匈奴那里套来的胡马……怎么想,这个事情怎么都不太对劲啊。
那兵头子也是无奈望天。
他其实何尝不知道,这事儿可能有猫腻?
但是,如果他此时把这事儿捅上去,恐怕他以后也就没法子在这里混了。
无他,这件事情牵扯到太多人的利益。
其实那些马贩子还好说,首当其冲是那些套马的村民。他们套一匹马的收入就相当于一年辛苦劳作的收入了。对于城里的大人物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大钱。但是对于他们,这些钱足够他们给儿子下聘礼娶媳妇,也够给闺女找门好亲事的了。人在唾手可得的利益面前,很难就再坚持什么。就算他能真的把这些马可能有问题的证据摆在这些人的眼前,他们也会找出一百个理由来否决他。他还没有那种勇气,敢冒着犯众怒的危险,去检举这件事情。
还有他的上官,谁知道他的上官到底收了那马贩子多少钱?到时候上官丢下来一双小鞋给他,他是穿还不穿?他的闺女今年十二了,再过一年就要说婆家了,他还指着这份差事可以给自家闺女太高一点身价呢。
那些套马的村民,马贩子,还有他的上官,这件事情已经成了一个无形的利益链条,没有人会不长眼的去挑破这个事情。
另外一个小兵跑一路小过来,一脸尴尬的样子,告诉那兵头子说戚将军说了,这次他们采办马匹有功,这个月每人赏二十个酒钱。
从军是没有酬劳的。如果是跟着副将做亲卫兵的那些吃的、穿的、住的还能好一些,但是看守马厩的士兵一般都是最不受军需处待见的那种,活多,吃的还特别差,二十个钱说来不多,但也能让长期见不到油水的小兵们打个牙祭了
看着底下几个年轻人兴高采烈的样子,那兵头子无奈的闭上眼睛。
算了,就这么得过且过吧。
虽然驱使病马入汉地的这个馊主意确实是冒顿出的,而且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是他并没有如愿以偿的看到这一幕,因为他刚吃完午饭,就被阿狸拽着去给她的爱马做午饭了。
一匹马,一匹马,吃胡萝卜也就算了,竟然还要浇酱汁,还有没有天理啊?!
没有。
阿狸坐在石墩子上,一挑眉毛,一双眼睛就像两把弯刀一样。
冒顿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自己还是不要把这位小祖宗给惹急了,省的他那一肚子坏水还没用完,就被阿狸先给打死了。
识时务,识时务,还是很重要的啊。
冒顿郁闷的拿着刚才戳阿狸用的匕首在那里心不甘、情不愿的切着胡萝卜,心想他怎么刚才就没下手再狠一点,把这小丫头给戳死呢?!就算不戳死喽,戳个半残也是好的。看她以后还敢不敢这么凶。
阿狸则美滋滋的坐在那块白色的大石头上,一边吃着由撒库亚纶提供的羌若大红枣,一边看着那个匈奴少年在愤怒的切着菜,觉得生活当真很是美好。
话说回来,她已经够宽宏大量了好伐,他戳她的那一刀,差点就连阎王都救不回来了。这还得万幸,这一刀虽然扎在她的心口上,却不怎么深,要不就算她此刻还阳了,也得好好的躺上十七八天的才能下地。
冒顿默不作声的在那里调着胡萝卜汁,一脸的高深莫测。
阿狸坐在那里,不住的长吁短叹。
她还是在纠结,自己这点事到底做的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