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冒顿不太记得他小姨长得什么样子了,据说是个很泼辣、很明艳的姑娘,和他那窝囊到家的亲妈没有半点相似之处。
左贤王曾无数次的在月光下诉说,第一次见到伊人的时候,内心是怎样的惊艳,又是怎样的绝望。
“我曾今以为,世间的荣华,无上的权利,对荣耀的眷恋,把一切迷醉人心的东西,我全都可以舍弃。
直到那一刻,我看到了你,终究成了永远的劫数。
我知道我不应该爱你,我也知道我爱不起你,但是我爱你。
没法子,我只好骗着我自己,骗着所有的人,找个最可笑的理由,让自己好时时刻刻的关注着你。”
这段话是当年左贤王写给他小姨的求爱信,还是用梵文写的。
冒顿私心里表示,幸亏他姨夫是懂得梵文的,要不这段话要是用匈奴话传过去(匈奴人没有文字,只能口传消息),还不得把人酸掉了半口牙下去。
他那姨夫磨磨唧唧了半年,等到了冒顿他小姨都要和别人成亲了,方才开口说。说的好听是含蓄、长情,说的不好听就是浪费时间。人生本就短暂,一个匈奴男子能活过三十的就非常少了,大多是二十多的时候就在战场上死翘翘了。半年时光实在是并不算太短的光阴。
书归正传,四舍五入之后,冒顿就认为阿狸这就是在间接表白了。
啊不,这都是直接表白了。毕竟,他们汉人说话的方式总是太过委婉。
他把脸又挪近了一尺,阿狸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差点没被那蛇骨头勾破了头皮。这这这这这这是要作甚啊?!要要要要要吃人啊?!阎王阿姨,快来救我啊!!!
从理智的角度想,阿狸内心深深的、深深的鄙视了一下自己,怕他作甚啊?!就他这身形,自己一个能捏死三个了,怕你个鬼啊!
可是,她还是怕啊!从来,都没有人用那么电灯泡一样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她。
无论身为唐晚樱,还是庄篱,都没有人,用这样的眼神,看过她。
喜欢一个人应该是怎样的?自然应该是温柔的、长情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切都是浅淡的,就如那陌上花开,有着淡淡的香味,要很细心,才能闻到。再具体一些呢?嗯,就是像《红楼梦》的贾宝玉和林黛玉一样,坐在树下,拂去满身的落花,一起看一卷书册,品读这细微不可用言语表达的情感。
千言万语,都在一个讳莫如深的眼神中传递,这才是爱情原有的样子。
而不是像这个样子,就跟有人拿着两把火一样,走到她跟前,问她要不要顺带着把自己也一道点燃了,阎王在上,地藏王欧萨在上,这也实在是太恐怖了吧?!
问题是,她根本就没有被点燃的可能性。
且不说她再过五年,就肯定要离开这个时空,回到现代,就说眼下,她自己的情况也是一摊浑水,她可不像再把这浑水搅的更浑了。
没错,她承认,她对这个好看的少年人是有那么点意思,但是,他俩是绝对不可能在一起的。她唯一能为他做的,就是切切实实为他的未来,作点什么事情。如果他想脱奴籍的话,她就帮他赎身,把他带回去,安排一个好的前程。
阿狸顿时觉得,老子虽然没谈过恋爱,但是比那些爱得死去活来的人,要情圣的多了。
爱,不应该是占有,而是成全。
自我感觉良好的阿狸终于从牙缝里蹦出几句话来:“你~是不是应该先考虑干点正经事儿?!”。
冒顿:-0()*)&()&*……&¥%……%&……*()&)这就干正经事儿了?我可还没求婚呢!没有见长辈然后举办婚礼之后再去击祭拜一下祖先就办正经事儿,这样真的好吗?!
好,当然非常好,因为阿狸说的正经事儿,指的是盗墓。
阿狸缺钱,真的很缺钱。
套用一句阎王阿姨的经典名言:呵呵,电视剧里都说做在那苍穹之昂、紫禁之巅做个六宫之主有多么艰难,说句难听的,那都是没去边关待过。
想要打仗,想要做好随时能打仗的准备,真的很需要钱。
话说阿狸之前还不明白为啥汉高祖刘邦宁愿讲和和亲都不想接着打仗。话说和亲主要不是送出的公主,而是那公主的陪嫁啊,那些金银细软、陶瓷绸缎加一起也得要不少钱了啊。但是等她自己开始组建军队的时候,才知道,想要打仗这件事儿,简直就是把一个中等小康的国家直接打穷了、一夜回到解放前的节奏。
说白了,战争,就是个烧钱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