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 ang有王胖子,吴邪和小哥儿……还是有王胖子。
这就充分说明,一支盗墓团队里,起码要有一个胖子!!!
阿狸半跪下,睁大了眼睛,傲慢的对冒顿说:“话说,我刚才擒获了你,你就算是我的奴隶了吧?”。
冒顿用完好的那只手摸摸下巴,答道:“没错,就是这个样子,不过还有个仪式需要做,才可以。”。
阿狸正想说,莫非是要我掏钱从你原来的主人那里把你买回来吗?呃,其实呢,也不是不可以的啦,就是她这次出来打怪,委实没有带着多少钱啊,她身上唯一还算值钱的,也就只有出发之前言言的那个管家送给她的宝石戒面的戒指,以及她刚刚找不见踪影的避尘珠,还不知道匈奴人是否喜欢这种奇奇怪怪的宝贝,据说草原民族只认珠宝和黄金来的。
冒顿其实是想逗逗阿狸来的,因为刚才阿狸单膝跪下的一刻,他心跳的有些快。
匈奴的人口太杂了,因此求婚仪式也是花里胡哨,多彩多样的,冒顿自己就参加过十种不同形式的订婚典礼,并且成功的靠嘴炮拆散了其中八对有情人。搞得后来几乎没人敢邀请他参加订婚仪式和结婚仪式了。但是,重点在于,冒顿记得,其中一种求婚仪式,就是男子单膝下跪,向心爱的姑娘求婚。
很多姑娘都是受不了这一幕的,因为实在太苏了。若是一个软蛋,也就算了。但是如过是一个在战场驰骋的真男人,放下一切脸面,向妹子求爱的时候,几乎没有妹子会拒绝的。
后来,冒顿却又明白了,如果一个目空一切、所向披靡的男人,肯在那一刻为心爱的女人下跪的话,真的还是挺感人的。
据说……他那没良心的老子……当年就是这样追到他亲妈的。
所以,冒顿一直以来都觉得女人是种很愚蠢的生物。婚姻,和做生意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总要精打细算,仔细衡量一下眼前的和长远的利益之后才能决定,要是光凭着这一时的冲动和幻想就把一辈子交代出去了,岂不是愚蠢的很?!
但是,在阿狸半跪下来的那一刻,冒顿突然觉得,这样,其实也是挺美好的。
就像是传说中,在沙漠深处,有月牙形的琥珀,在湖水的深处,是一种丑陋的巨怪。巨怪在月光下,会唱着令旅途中人心醉的歌谣,引得他们心甘情愿的跳下湖来,成为自己口中的食物。
可是,想想看,飞蛾扑火的那一瞬,旅人以身饲妖的那一刻,想必都是很快乐、很感动的。
于是,就在这种心思的推动下,冒顿慢慢的哄骗阿狸,道:“想让我成为你的奴隶,就得给我戴上一个耳环。”。
是的,成为奴隶,就是要奴隶主给奴隶耳朵上扎一个眼儿,然后用木条塞上,就像是给自家的牲口耳朵上做印记一样。但是,当少男和少女相爱的时候,也会做同样的事情。
草原无比辽阔,天地似乎没有穷尽,但是我,心甘情愿的戴上枷锁,成为你的囚徒。
爱情啊,永远无解的谜题。
那么,他就蠢上这一次,又有何妨?!
何妨?他不介意蠢上这一次,阿狸却难得精明上一次。
阿狸尴尬的摸了摸全身上下,汗,乌木发簪子一致,言橘送的;红珊瑚衣扣一枚,是那个身高一米五、气场两米八的巫女姐姐送的,她还礼尚往来,象征性的送了人家一枚青玉的指环;八宝腰带一条,吕后补贴给她的私房;宝石戒指一枚,来自言言老管家的酬谢,看样子是人家压箱底的宝贝了;剩下的就是些零零碎碎的碎金子、碎银子了,是她回去的盘缠。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她就是没带耳环出来。
她非常尴尬的把这情况同冒顿说了一下。
冒顿有生之年,第一次被噎的说不出话来。
什么叫不解风情?说的就是这样的人吧。
冒顿无奈望天,觉得自己的人生也真是够坎坷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