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风逸遥花了不少银两,成功的把自己弄成了路人的焦点。
原因无他,童心怜一路走来,凡是看着什么感兴趣,他统统花钱买下,不管贵贱,一概都是十两,很快,大家自然都知道他是有钱人了,而且一看他身上的衣服也就知道他身份不凡。
第二,他给童心怜买了不少玩意儿,首饰玩物,吃的穿的用的,品种繁多,样式齐全,只要街上有的,童心怜多看了一眼的,他都买了,并且买了之后不假手于人,全都自己拿着,东西多了,他身上便再也放不下东西了。
看着他浑身上下挂满了东西,怀里抱着数不清的东西,连他那张完美的脸庞都看不见,便忍不住笑了起来,伸手想要帮忙。
“王爷,给我拿一点吧!”
风逸遥笑了笑,本来还想拒绝,但是转念一想,便答应了:“那好,你拿一些,要是觉得重,咱们就不要了。”
童心怜感慨有钱人就是浪费成『性』,但是她没有说出来,因为不管怎么浪费,他都是为了她,没有那个女人不喜欢自己的男人疼爱自己为自己花钱的,所以她尽管觉得浪费,但心里还是很甜蜜的。
怀里抱着不少东西有许多都没什么用,抱在怀里也重的很,但她从未想过扔掉它们,因为这些都是他给她买的,意义不同。
忽然,她愣住了,从什么时候起,她居然会在意他为她做的一切,哪怕只是小事情,也会觉得甜蜜和感动?
她这才发现,他在她心目中的分量和地位正在悄悄发生变化。
“在想什么呢,快点过来,别跟丢了!”街道上人太多,风逸遥倒不是真的怕她会跟丢,只是不喜欢她不在自己身边的感觉。
童心怜立马小跑着跑到她身边,大概是逛得时间久了,她也快走不动了,对街上的热闹渐渐地失去了兴趣,反而觉得只要跟在他身边就觉得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