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啊,那走吧。”说完钱宇尘喝干杯中的茶后就站了起来。
看到钱宇尘这么急,林恒就问道:“怎么这么急?”
“我这几天都快闲死了,天天就在这一坐,现在万事通连个人都没有,正好你过来了,咱俩现在出去溜达溜达,要是在坐下去,我都快长毛了。”
钱宇尘说完,林恒也吧手中的茶喝完。随后站起身跟上钱宇尘。
“你这一天天就喝茶吗?”
听到林恒的话,钱宇尘看了他一眼:“对啊,怎么了?我喝茶你还不让?”
林恒吧唧了两下嘴说道:“你这茶偶尔喝一次还挺不错的,不过我要是天天喝的话,嘴里都能淡出鸟来,还是酒好喝。”
鄙视的看了林恒一眼,钱宇尘说道:“天天喝酒,你就不怕得脑血栓?”
就这样,两人闲聊着就来到了贫民区。
到了贫民区,林恒算是大开眼界,贫民区中的街道比较狭窄,周围都是一个个一层小楼房,不过大都是空的,只是偶尔有一两家有人居住。
在狭窄的街道两旁,靠坐着一个个面黄肌瘦的人,甚至还有一些穿着褴褛的女子,在身前的木板上写着三十铜一次的字样,这价钱,在林恒看来已经低的令人发指。
在道路中间,留着一条小路,算是供人行走。当然贫民区也不止有这些第八档的人,也有一些六七档的人居住在这里,还会有一些城卫兵会偶尔路过巡逻。不过他们来往也是匆匆而过,尽量做到目不斜视。
看到贫民区的这幅景象,林恒也是有些于心不忍,低声的对钱宇尘说道:“你之前和我说贫民区有多么惨,我其实已经进我最大可能的去想象了,不过现在看到,我发现,我之前想的还是太好了。”
钱宇尘听完林恒说的话,便接口道:“好了,你也看完了,咱们是不是可以撤了,其实我看着也难受。”
看到林恒点头,钱宇尘便带着林恒转身准备离开。
就在转身的这一瞬间,钱宇尘的眼角撇到一个人,这个人穿着一件大的连帽斗蓬,将整个身体和脑袋都包裹在斗篷里。从外表来看,这个人和他旁边的那些人并没有没什么差别,不过钱宇尘就是感觉这人和旁边的人不一样,因为周围的人给人一种腐朽,等死的感觉,而这个人虽说穿着和周围差不多,不过却有一种附近人没有的锐意。在钱宇尘看来有鹤立鸡群,并且钱宇尘看到这个人竟然还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钱宇尘拽了拽身边的林恒,看着林恒疑惑的目光,钱宇尘小声对他说:“先等等,我好像是遇见个熟人。”
说完钱宇尘就朝那个有些鹤立鸡群的那个人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