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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 名场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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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场上,76人的进攻又开始了。

可这一回合,球权到底给谁,就成了大问题。

艾弗森大权独揽,这场crossover大战,他原本还占据上风。

可林星靠着一招山姆高德,转眼就逆转了局势。

局势逆转,艾弗森又怎么可能不急?

可问题是,他独揽球权,已经连丢两个球了。

3中1的命中惨不忍睹,2比7的比分也有点危急。

按常理,艾弗森也该传球了。

另一边,卡特很着急。

林星没有扣篮的时候,他还能保持耐心,可现在,林星直接扣了个狠的。

可以说这场扣篮大战,林星已经大幅领先了。

卡特想扳回来,就得赶紧还一个。

可扣篮这东西,和crossover不同,卡特不可能每個球都有机会扣篮。

这东西,是要抓时机的。

就像林星那一扣,靠着山姆高德彻底过了卡特,又以冲势吓退了乔·史密斯,才得到了充足的施展空间。

卡特也一样,他也需要空间。

他无法保证接下来他的每一次单打,都能够撕扯出足以扣篮的空间,那他就很需要大量的球权来试错。

所以,76人攻到前场,艾弗森持球,另一侧,卡特不跑位了,站住位置之后就对着艾弗森张了张手。

艾弗森虽然满心还想自己打,可他也知道,他都已经连着打了三个回合了。

“该传了,这个回合传了,下个回合再把球权收回来就是了。”

对艾弗森来说,传一个,没什么大碍。

反正76人这球权,是一直掌握在他手中的,没人能跟他抢。

卡特终于接到球了,防他的是勇士外线二号大闸拜伦·拉塞尔,正面给的压力还是很大的。

林星一看艾弗森不打了,也找了个机会,跟斯塔克斯换防了。

换防的目的么,自然是要把精力放到协防一端了。

可卡特比他想象中的稚嫩,或者说,卡特擅长的,从来都不是阵地战突破防线。

说白了,卡特没有麦迪那样的最快第一步,也没有艾弗森的crossover。

他跟科比有点像,除了少许的冲框以外,绝大多数的出手还是在外围。

中投占了绝大多数,开发出三分之后,三分投的也不少。

现在还没到巅峰的卡特,除了一手沉肩大跨步轰向篮下的突破以外,就只剩下背打这项利器了。

而所谓的沉肩大跨步轰向篮下的突破,其实就是一个三威胁接一个跨步,能过就不过,不能过就拉倒。

球场上,卡特也恰恰是这么打的。

可防他的是被林星耳濡目染了数年的拜伦·拉塞尔,拉塞尔一步就挡住了他,一点机会都没给。

这球入了卡特的手,就没有再往外传的道理了。

卡特便直接一个背身,用出了他的第二个杀招。

这第二个杀招一出手,拉塞尔也跟着变了防守。

他落了一小步,只用右臂顶着卡特,这一招,防的就是卡特的突破了。

这么防,拉塞尔的小心思也显露无疑了。

谁都知道,现在的卡特,肯定满脑子都是扣篮。

想扣篮,首先就得接近篮筐。

可现在拉塞尔就防着他突破,接近篮筐?想都别想。

不远处,林星看着拉塞尔的防守,满脸的赞赏。

要说拉塞尔现在的防守,技术上的精进其实不大,主要是聪明了。

林星对拉塞尔的调教,主要也是在脑子上。

防守这东西,要是有了思路,防得聪明了,再菜鸡的防守者,也能防得很好。

说到底,篮球这项运动,球商的占比可不小。

卡特就这么被拉塞尔卡在了外围,他还是没有放弃,耸动着屁股往里推进。

推到中距离附近,林星慢慢靠近了,对卡特虎视眈眈。

卡特知道,不能再往里了,再往里勇士就要夹击他了。

他只是个新秀,可经不起夹击的鞭挞。

于是,他直接一个翻身跳投。

拉塞尔顶上去就是一个干扰,哐当!

“顶着勇士的防守,76人的进攻也出了问题。”

马特·古迪卡想到了赛季初76人击败勇士的那场比赛,那场比赛,勇士缺了莫宁和林星,因此防守糟糕得很。

最后输球,也是输在了防守之上。

古迪卡又想到了林星和莫宁陆续回归之后,勇士一波取下了29连胜。

如果再赢下这一场,连胜场次就直接跃升到30场了。

“如果没有赛季初的那十多场禁赛,现在的勇士该不会还没输过球吧?”

古迪卡越想越骇人,只从这场比赛,他看到了勇士真正的统治力。

球场上,勇士又反攻了。

crossover和扣篮这两项对决之上,均占据了上风,林星也不急了。

从这个回合开始,他要传球了。

林星所谓的传球,也不是把球传给队友,然后负手立在一旁,不管不顾了。

虽然都是坐二望一,可他的球风特点和副goat还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他所谓的传球,指的是科比在场时突分科比,科比不在场就找莫宁、打挡拆。

眼下这个回合,林星就以一个势不可挡的突破,吸引了夹防。

最后把球丢给了莫宁,莫宁接球,往里一步,上篮得手。

9比2,比分是越拉越大了。

可76人根本不在意,打头的艾弗森看都没看比分一眼。

转头的进攻,他又开始挑战林星的防守了。

可结果么,还是和前两个回合一样,艾弗森被林星彻彻底底的缠死了,一点机会都无。

艾弗森的风格特点,一向就滥投的很,这波被林星锁死了,他还是出手了。

顶着防守的出手,还是林星的防守,结局就只有一个了——

哐当一声!

球场上响起了“篮板篮板”的呼声,大本那双黑粗粗的手,直接抢在所有人之前抓到了篮板。

自从老尼尔森决心交易大本,大本就一场不落的场场首发了。

外人都道,勇士有两个顶级蓝领大前锋,都很擅长抢篮板。

不过这两个顶级蓝领大前锋的风格特点,还是有点差异的。

就拿抢篮板来说,罗德曼是那种原地起飞,跳得比谁都高的抢法。

大本就是准确的判断落点,然后靠力量卡位的抢法。

方法不同,可有大本在,加上莫宁、林星这两个篮板高手,勇士这一路连胜下来,篮板是一定赢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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