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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四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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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狗尾巴草、管芒花简直就是我满山播种的浪漫细节,需要了,随时去采两茎、掐一把。狗尾巴草毛茸茸的,需得一大束,插在矮矮胖胖、憨态可掬的粗陶黑钵子里益发显得灵秀纤巧。而这种鲜明对比的搭配,像一则小幽默,让人忍俊不禁,敞一眼就开心。管芒花只可三两茎,瘦瘦长长地立在青花瓷瓶里,像弱不禁风的宫廷侍女,叫人我见犹怜。

小草算得上热爱音乐的家族,每时每刻都只好用畚箕在涧水里捞几尾小鱼小虾什么的,放在玻璃瓶里的那种欢欣,远不是买热带鱼,娇生惯养在鱼缸里的雅兴可以比拟的。

山里也有噪音,那是各种鸟雀昆虫的叫声,但奇怪的是它们越叫,山越静。这时候,看一眼山下的腾跃喧嚷,心就闲下来。山里也有坏人,它叫蒲公英。又小又刁钻,最最沾惹不起。稍不留神惹恼了它,它就四处散布灰白色的流言蜚语,追都追不回来。担心它们的小谣言坏了我的名节,以至山里的朋友不肯再来筑梦屋做客。

一句一句地轮流起立,在大联唱。风来的时候,还即兴跳起摇滚和霹雳舞。

野藤很依人,我看见它不看见它,它都在招手,像牵绊像挥别像等待。等我一握住它小小的手,它的小小世界就都交给了我。原来它对红尘向往之至,我便遂了它心愿牵它回筑梦屋,从妆镜顶端一直垂到地毯上,有朋友来闲聊,它也参加一份,渐渐地也就入世了。

树是山里永葆青春的小伙子,一到春天,爆出枝头的芽苞,像青春痘一样,硬是逼着其他物种,产生微痒的青春感。也提醒筑梦屋主快快回到烟火人间,享用所剩无几的青春。

那里是我家的动物园。

说来沮丧,别说山中无老虎,连勉强沾上动物边缘的山鸡野兔,也没见过。

说到做客,属这些朋友最不见外。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当吃则吃当宿则宿,很有宾至如归的味道。蝴蝶、密蜂、知了、金盔子、飞蛾、萤火虫,这是我知道来过的,还有来过却没打照面的,只是来探探我是否搬家,就放心走了。各式各样的小留言上说:得空再来访。它们如此信赖我,因为知道我不会为了独占它们的美,而把它们活活钉死在墙上,压死在书里,扣死在笼中。我知道它们有感觉,会痛会流血会因没有自由抑郁而死。

大自然才是我的最爱,也是我爱得起的。爱他们不需要金钱与地位,只要爱心与真诚。这个我有!

在我眼中,确切地说是在我心中,山不是山,水不是水,全都是有血有肉有情有觉的生灵,不能对话也自有心契。

一枚圣诞红叶片的厚纸,再亲笔写一句心里话,比市面上千人一面、印刷字体的贺卡,不知要多出多少人情味儿;一株从山里移植来的藤蔓,看它一小节一小节从书橱顶上慢慢长下来,比装饰满屋塑料葡萄,更有成就感;一个从山中拾回的天然树根,表皮斑驳龟裂,自有沧桑的质感,比精雕细刻、过于逼真、油头粉面的根雕造型,更富有想象的空间与自然的野趣。

我至今也弄不明白,究竟是什么让我运气好成这样子。仅仅是傍山而居,就摇身一变,成了大庄园主。拥有花园、果园、植物园、动物园、游乐园。我成了精神上的百万富翁,有相知的朋友、和睦的芳邻以及满满一心的山情野趣。

在我的审美观里,世上最美的绢花、塑料花不及自然界最丑最不起眼的小草花之美。因为小草花有属于它自已的生命与世界。假花那种永不凋谢的面孔,假模假样的令人厌恶。纵是万紫千红,惟缺那一袭生意,就成庸姿俗粉俗不可耐。

至于花店里的鲜花,已是苟延残喘的濒死生命,经过精心修剪、精致包装,像穿了制服,让人觉得肃杀,只有敬而远之。况且它的娇气与昂贵,让人买回家去,不知该怎样惴惴不安地捧牢它奄奄一息的生命,等于高价买回了患得患失的忧虑,万一弄死又添一层犯罪感。

我以为:一串野花缀成的项链比金银珠宝更有情趣;一颗干松果放在书架上,要比精品屋买来的精品更有品位;一张贴

我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希望并非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在天之尽头,有我思念的素馨花,也有我梦中的红玫瑰,横越了所有的苦难和忧郁,人生将是一片灿烂的艳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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