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
这个戈登踏上这一片土地最直观的感受。
船只停留在伦敦港这一片区域,沿着漫长的海岸线有着数量众多的停泊口,而里面也停泊了众多的船只,看着远方那个皇家海军的专用停泊区中,高大的军舰如同海上的堡垒。
码头巡逻的士兵穿着红『色』整洁的服装,每一名都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们扛着枪成队走过。
高大的房屋遮蔽了其他街区的视线,戈登只能看见远处那座他不知道名字的大桥上,有着来来回回的马车,行人。
这一切都让他有些无所适从,仿佛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看着那些圆顶的宫殿,街道两边至少有二十米高的大楼,还有远方最大的一座哥特式建筑的大教堂。
他已经习惯作为一名水手了,习惯了在破败的港口中走下木板就能看见那个小酒馆,习惯了踩着泥泞的道路,喝着朗姆酒,衣衫不整,哈哈大笑。
但是在这里,戈登感觉到了拘束。
每一个地方都有着属于那个地方特殊的“味道”,这是由那里的气味,环境,人群等各种因素决定的,这么一瞬间,戈登仿佛觉得自己是一个从乡下来的乡巴佬。
好吧,或许有人觉得来自于二十一世纪就能够面对一切都觉得不过如此,但是戈登却觉得无比震撼,不同的年代有不同的特『色』,这些东西确实是一种美的享受。
船上的水手们都开始有些拘束了,一些年轻的小伙子开始拿出了自己保存了很久的干净衣物,换掉自己因为海上航行接近四十天而沾染上可怕味道的水手服。
虽然这并没有什么卵用,但确实让他们都看起来精神了不少。
“哈哈,欢迎来到伦敦,戈登。”
经历了一段惊心动魄的航行后,库里奇回到这片土地感觉到了无比的祥和,自由。
“跟我来。”
戈登穿上了自己认为最得体的一套衣服,灰『色』带着夹杂着红『色』,看起来无比干练的服装,将他的袖剑隐藏在其中,在经历了很多事之后,他也开始养成了随身带着武器的习惯。
这件灰『色』的长袍可是号称流行伦敦的衣服,当时在拉瓜伊拉花了五个银币所购买的,然后穿了一双皮质的长靴,稍长的头发束在后面,无论怎么看也是一个有气质,有能力的年轻人。
戈登带着水手们,跟随着库里奇踏上了码头。
抚『摸』着码头街道上的石制扶手,上面不仅雕刻着精美的花纹,还打磨地十分光滑,之间有着锁链相连接。
看着戈登有些拘谨,库里奇笑了笑:“放轻松孩子,我先带你们找到可以住宿的地方,对了,米奇,提醒水手们,晚上最好不好『乱』跑。”
“哦?这里晚上也很混『乱』?”
戈登有些玩味,在这个充满文明气息的城市,也隐藏着不堪吗?
“戈登,这是必然的,在这里不要小瞧那些站在街头出卖自己的女人,她们会将不懂事的年轻小伙子们拉进去享受一夜春光,然后搜刮掉你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在第二天早上将你再丢出来。”
库里奇打着趣,却并没有说谎,这是一个事实。
艾伦思考了良久,才『露』出了一个笑容:“实际上听起来还不错。”
“先生。”
一名在码头负责记录的官员走了过来。
“你需要支付五英镑才能够在这个码头停留,并且记录船只和船长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