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雄兔脚扑索,雌兔眼迷离
之所以说地面无人,那是因为地下还藏着一个人。
一炷香之后,待到三人走远,坑中那滩水和衣服下面的土层突然动了动。一只满是鲜血的手从泥土中穿了出来!
!!!
浑身破烂,一身血迹的杀手头头伸出唯一健全的移植后,推开身上薄薄的土层,掀开了上面的衣服和那滩水,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
“还好走了。”
杀手头头此时虚弱之极,浑身是伤,全身的骨头被敲碎了多处,换成一般人早已死了多时了。
他吊着一口气施展龟息之术,再用水遁术招出分身藏于自己身上薄薄的土层上面。他想赌一把,看看对方会不会灯下黑。
他赌赢了。
他看着三人遁走的方向,眼神变得深邃。
方才那小子和林城主还有那个胖子的那番话,他全部都听在了耳中。
“雷火山庄?他们竟然打算去雷火山庄?雇主竟然是……不,我什么都不知道,这是杀手的职业操守,我绝对不知道这次任务的雇主是林家人。”
杀手头头认真地点了点头言道。随后他微微皱眉,连忙掏出一颗药丸服下,随后原地坐在坑中,修炼了起来。
他修行的功法,以他还转境的修为,只要不是断手断脚,他都能治好自己。
“他们是替楚家人报仇?有意思,当年楚家灭门原来有林家参与的份,难怪那么大个楚家一夜之间化为乌有。看来他们是幸存的楚家后人?恩仇什么的,我最喜欢看了。”
两柱香之后,恢复了些许的杀手头头,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努力爬上了大坑,坐在了昏倒在地上还未醒来的林城主身上,掏出腰间的冰蓝短剑给他心窝子来了这么一下。
林开元从昏迷中猛地惊醒,却来不及瞪大眼睛便永远失去了意识。
“唉,这此任务的水,有点深啊?要不要追上去呢?为了这么点钱好像不值得送命。不过我倒是很感兴趣这件事呢……”
杀手头头嘴角微微上扬,拔出插在林城主心窝上的短刀,收刀回鞘,起身拍了拍屁股,眼神落向了那三人离开的方向。
“还是去凑凑热闹吧!”
……
……
林焱的妄境中,转眼便过去十余个春秋。
大山之巅的长仙观中。
“博古,你如今已是当朝状元,为何金殿之上拒绝做天子门生,得罪皇上,辞官回到这个小山村?”
长仙观的老道士,眯着眼睛看向面前的英姿少年,却见他嘴上衔着一根野草,靠在亭廊里,无聊地丢着手中的石子,每每丢下一块儿,便惊得廊亭下方池塘里的小红鱼四处乱窜。
“无趣,当官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回来当个道士,教教书。”
“胡闹,当官可以为民请命,造福苍生,也是大功德。否则你寒窗苦读这么多年,为了什么?”老道士吹胡子瞪眼道。
“为民请命,造福苍生?没意思,我才没那么伟大的理想,我读书就是为了证明你当初说的是错的,随便把你教书先生的位置给抢了。”
“你!”老道士双眼瞪得滚圆,怒目而视看向看向吊儿郎当的状元郎。
然而状元郎却是翻了个白眼一副无所谓的模样:
“瞪什么瞪?现在我是状元,我说的对还是你说的对?”
老道士闻言差点一口老血吐到他脸上:
“你你你!林厚学,你苦学这么多年就是为了气我?亏我当年还给你取字博古,搞了半天你还是当年那个顽皮的猴子!”
“我是状元。”林厚学淡淡地看了他一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