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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三年(1640年),顺德府、河间府和大名府均有大疫,并且是烈性传染病的流行,“瘟疫传染,人死八九”。
崇祯十四年(1641年),疫情进一步发展。在大名府,“春无雨,蝗蝻食麦尽,瘟疫大行,人死十之五六,岁大凶”。死亡人口的比率相当高。广平、顺德、真定等府,类似的记载相当多。左懋第督催漕运,道中驰疏言:“臣自静海抵临清,见人民饥死者三,疫死者三,为盗者四。米石银二十四两,人死取以食。惟圣明垂念。”[17]这时华北各省又疫疾大起,朝发夕死。“至一夜之内,百姓惊逃,城为之空”。[18]
崇祯十四年(1641年)七月,疫疾从河北地区传染至北京,病名叫“疙瘩病”,“夏秋大疫,人偶生一赘肉隆起,数刻立死,谓之疙瘩瘟,都人患此者十四五。至春间又有呕血者,或一家数人并死。”[19]“疙瘩”是对腺鼠疫患者的淋巴结肿大的称呼。
崇祯十六年(1643年)夏秋间发生的腺鼠疫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春天转化为肺鼠疫。北京城中的人口死亡率大约为40%甚至更多,十室九空。[20]北京郊区的疫情也很严重。在通州,“崇祯十六年癸未七月大疫,名曰疙疽病,比屋传染,有阖家丧亡竟无收敛者”。昌平州的记载中称为“疙疽病”,而且“见则死,至有灭门者”。河间府景县“崇祯十六年大疫,病者吐血如西瓜水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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