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萱想着,便随手抓了一支羽毛笔,把要调查的事项写在小本子上。
她其实早就想做男士包包卖的。
无奈,这个时代和现代到底天差地别,女子为了美丽,还愿意佩戴包包,但是男子……她做了几款男士的挎包在店里,至今无人问津。
除了男包外,床上用品的销售也不理想。
一来是许多人放不开,不好意思进店铺里去买床单被套,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个时代有他独特的风俗,比如女子出嫁时,床单被套要自己绣才吉利等原因。
傅瑾珩凑过去看了一眼,便道:“你说给我听就行,我记得住,还花力气写什么?”
他这么一说,林萱也反应过来了,就凭大佬的记忆力,确实不用她花费工夫做笔记。
不过都写得差不多了,而且她也不觉得写字有多累,还是打算将余下是几条一并写完,“知道你厉害,不过我记不住啊!我这是为了方便我自己。”
“那要不我帮你!”傅瑾珩
林萱抬头看了他一眼,“羽毛笔你写得习惯吗?”
“写写不就习惯了!”
傅瑾珩其实觉得她有些习惯挺奇怪的。比如,不喜欢用毛笔,喜欢拿羽毛当笔,又或者削尖了的竹棍在本子上写字。
林萱把羽毛笔给他道:“那你来写,我来念。”
傅瑾珩刚开始写确实有些不习惯,写的字也不如他用毛笔写的那般好看,但是写了一行字之后,等适应了手中的笔,字就变得好看起来。
林萱坐在一旁,托着腮看他。他的手白皙修长,骨节分明,雪白的羽毛在他手中,简直就像一副画一般。
林萱觉得看他写字,简直是一种享受。等调查问卷写完,她还有些舍不得,简直想时光就这般,无线流淌下去。
傅瑾珩见她依依不舍的样子,不免好笑道:“你这是什么表情?”
林萱眨了眨眼睛,老实道:“舍不得啊!”
“舍不得什么?”
“舍不得你放下笔!”
傅瑾珩又笑了一下,抬手摸了摸她的头,然后道:“那要不我在写点。”
林萱道:“可是已经写完了啊!”
她说完,又突然想起来,十分傲娇地道:“既然你要坚持,我也不好让你失望,那就允许你给我写一封两千字的情书吧!”
傅瑾珩觉得她傲娇的样子很可爱,忍不住又笑了一下,“两千字怎么够,写给你的,起码也得五千字才行!”
“真的?”林萱有点苦恼。她觉得让刚考试完的夫君写一篇五千字的情书,好像作得有点太过了,但是,他自己提出来的,她好心动哦!
大佬还没有给她写过情书呢!
不知道大佬的情书是怎么样的?
她十分心动地试探道:“那你今天会不会写不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