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诗余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了。
知母莫若女。
这些年在单位,沈嫣堪堪混了个小组组长,因为什么,还不就是因为怕苦怕累,不愿意出力气去往上爬。
她不止一次的和宋诗余说过。
在单位里面往上爬,要坐到很有钱的位置,至少需要二十年的时间,期间要付出很多,要吃很多苦,熬得自己人老珠黄。
而就算是这样,也顶不上宋启刚的财产来得多。
她与其牺牲自己去做这种卖力的苦差事,不如当个小职员,多点功夫花在宋启刚身上。
沈嫣精明了那么多年,却在这半年时间里转性,要去基层做起,一步步往上爬。
这个可能性,实在是不太现实。
吃完饭之后,她说回到南城温度比较低,要去百货大楼买两件衣服,拽上宋南衣一起。
“早去早回啊,晚上我们上国营饭店吃饭去,给你接风洗尘。”宋知秋又开始计划起了。
两个人就出了门去。
走到巷子里面,宋诗余脸上那点笑意消失个干净,询问宋南衣,“我妈到底去哪儿了?”
“爸爸没跟你说吗,下乡当志愿者去了。”宋南衣回答。
宋诗余觉得恼火,“你当我也是外面那些没脑子的邻居吗?我妈怎么可能去那种地方,恐怕是连块香皂都买不到!”
是了,沈嫣那么爱美,怎么会忍受自己去那种地方灰头蓬面呢?
这一点上,宋诗余的脑子倒是转得挺快。
宋南衣就轻声笑了,琥珀色的眸子里藏着万千星辰,露出细糯的小牙齿,狡黠又可爱,像是只小狐狸。
“说话啊,我妈去哪儿了?”宋诗余提高了声音,再次问道。
而宋南衣面上毫无波澜,坦然的对上了她的双眸,一字一顿,“你不如去问问那条你心目中的哈巴狗,他不是对你摇尾巴吗?在这种事情上,没必要惹你生气的。”
宋诗余越发觉得她是块铁板。
不,还是长了嘴的铁板,动不动就用她的话来搪塞自己,逼得她哑口无言。
气急了,宋诗余抬手想要打她。
手刚悬到半空,就被宋南衣给狠狠握住了。
稍稍用力,宋诗余的手腕就如同要碎掉一样的疼,让她的额头都冒出细密的汗来。
而再抬起头,对上宋南衣那双眼睛,又是狠狠一惧。
宋南衣的眼睛里,剩下的是无边的黑暗,像是打着圈的漩涡,要将她吸食到这里面去。
像是恶魔的监狱!
“我知道你现在春风得意,但我不是你身边的哈巴狗,不会对你摇尾巴,我是头野狼,你得提防着点,真的惹我不快,我会狠狠咬你一口的,连皮带肉。”
说完这些话,宋南衣甩开了她的手,“行了,我还要去忙,五点钟的时候,在巷子口集合吧,我想你还不愿意在这个时候跟我撕破脸皮,对吧?”
压根就没有宋诗余开口的机会。
等她再回过神来,面前的宋南衣已经消失不见,只剩下手腕处的那一圈红晕在向她证实。
刚才的一切,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