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着过往,斯考特陷入了一阵短暂的沉思,他的思绪飘得很远,似乎切入了另一副画面——
在那些动荡不安的日子里,他随着逃难的人流离开了安茹,前往诺戈东部领地的道路大多堵塞,像是一些自以为聪明的家伙那样,他最终选择了穿行诺戈群山中的道路。
很不巧的是,他遇到了一伙盗匪。
野狼盗匪团。
不过那个时候的野狼盗匪团并不叫做“野狼盗匪团”,格罗斯也不是“狼首”格罗斯,斯考特第一次所见到的,只不过是一个一脸阴险狡诈的半大小子。
那一年,格罗斯十七岁。
身材与斯考特差相仿佛,或许单薄一些,但也差不了太多。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那个半大的小子咬着一根草茎,踩着一块凸起的岩石居高临下望着斯考特,口中念念有词——
后者抬头看了一眼,不由冷冷嗤笑,然后拔出了随身的剑,可惜那柄剑的质量并不怎么样,与其说是剑,不如说是一根有着剑形状的铁片。
斯考特刚一拔剑的瞬间,他就见到那个小子和其他的盗匪挥舞着木棒扑了上来,一番招架后,长剑顿时被锤成了扭曲的麻花——
当然,剑的主人也不免被痛殴了一顿。
即使斯考特经受过一些基础的军团士兵训练,但是双拳难敌四手,那个时候,同样处于未就职阶段的斯考特并不起那些盗匪厉害多少——
尤其格罗斯,一记凶猛的拳头打在他的胃部,当即让他痛得弯下了腰。
值得庆幸的是,他深知“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也给那个小子送上了个漂亮的乌青眼圈。
后来?
后来发生的事情实在是过于曲折离奇,他保住了他的全部家当八枚索尔,而代价则是加入了那伙盗匪——他认识了格罗斯、认识了奥利弗、认识了莱文,也认识了盗匪团上上下下老少诸位。
直到现在,他都无法理解格罗斯为什么当时作出如此决定——
就这样,斯考特成为盗匪的一员,他们这一群人很快在附近的地盘中声名鹊起,于是,便有了“野狼盗匪团”,以及后来的“狼爪”斯考特。
这些思绪仿佛潮水一般冲击着他的脑海,说来话长,其实最多不过十来秒的时间,他想了一想,将一手伸进了衣兜——
皮甲下的外套口袋中有着一个钱袋,他掏出了三枚雷尔,轻轻放在了男孩的手中。
“骑士先生?”
男孩实在很难理解斯考特的举动——
贵族的慷慨往往只存在于那些美好的传说中,而这位先生的外表和装束,并不像贵族,看起来也是极为普通平常,可他却掏出了三枚雷尔?
“这是作为面粉的赔偿。另外,偷窃这种行为非常可耻。”
斯考特说话的语气很平淡,甚至没有什么起伏的变化,不过听在男孩的耳中,却让他当场愣住了。
“而处罚总归是免不了的,我会根据王国的法律作出一个公正的裁定,也希望你因此记忆深刻。”
斯考特又说道。
“啊——骑士先生……”
男孩欲言又止。
斯考特站起了身子,他的目光打量着这个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