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森林依然沉浸于一片昏暗与寂静当中,白蒙蒙的雾气漫过森林,气温中带着阵阵刺骨的寒意,这是一段从拉齐斯的多尔蒂斯平原通向布玛、通向银叶小镇的商路。
此时的商路中行人和马车的踪迹寥寥,偶尔一两只深灰色皮毛的野兔扑腾扑腾跳过草丛,靠近商道的边缘时,警惕地竖起了长长的毛茸茸的耳朵——
这种胆小的动物无疑对于身边任何的风吹草动异常敏感,仿佛是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动静,一只刚刚呆在路边草丛探头探脑的野兔又飞快奔跑回到了森林的内部,随着微风吹过,只留下些许杂草与树木枝桠微微摇曳的轻响。
一匹马,又一匹马,一先一后从茫茫的雾气中露出了模糊的轮廓。
初春寒冷的气温让路面冻得很结实,当马匹和马背上的人影渐渐变得清晰时,商道之中也渐渐传来越来越响亮的马蹄声,马铁抬起、又落下,“嘀嗒嘀嗒——”,就像一种富于节奏感的鼓乐。
还有马背上人影的交谈的声音。
不过大多的时候,都只是其中的某个人的抱怨,或者,说是自言自语。
“斯图尔特,你确定这么早起床出发真的合适吗?你看看,现在这条商道上连半个鬼影都没有,就算对于财富最为狂热的科萨商人,也绝不会选择在这么寒冷的早晨不顾一切赶路。我认为你应该是有些疯了!对,你确实已经疯了!要不,你也不会抛弃莱西跑了出来再次去干这该死的佣兵行当……”
空旷的商道之中,斯图尔特骑马走在了前头,他身后跟随着一个一路不停唠叨的家伙——
这个家伙有着一副颇为出众的皮囊,他蓄着一头漂亮的金色长发,用白色的细绳绑扎成一个向下的马尾垂在身后,面孔白净无须,而身上则是一套贵族绅士最为普遍常见的礼服与窄腿长裤的搭配,这一套是那种如羊羔肌肤般的乳白色,就像他脚下所穿着的那双骚气的靴子——
一身纯白的装束,除非某些特殊的场合,几乎很少见到有人如此穿着——
白色很容易沾染灰尘和污渍而变得脏污难看,而一套衣服、尤其是一套标准礼服的价格,即使是对于贵族来说也并不便宜,通常只有大贵族家的小姐出嫁时,才会穿上真正纯白无瑕的婚纱。
而他身下的马匹,居然也是一头纯色、没有混糅一丝半点其他毛色的白马!
这显然已经不能用简简单单的“骚包”来形容了,这样的马匹极其罕见——
毛色纯白并且身躯高大雄壮、四肢修长有力的马匹,就算在北地军团的全部骑兵部队中都找不出一头同样的战马,这样的稀奇货色,众所周知的也只有埃德温王室的仪仗队伍才蓄养着那么几匹!
稀少意味着珍贵。
比起那套骚包的纯白色礼服,这匹白马显然更加凸显了其主人的一个更为主要的气质——土豪!
此时的“土豪”仍在絮絮叨叨,但是向来性子沉静的斯图尔特似乎再也无法忍受耳边的聒噪,他回过了头,表情冷淡,“派洛特,你大可不必跟着一个疯子前行!”
“那——”
骚包的土豪似乎语塞,他翻了一下眼珠,顿了一顿后,吞咽了一口唾沫润了下喉咙又继续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