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如学者先生所料,博克恩确实来自伦迪领——
他年少时曾呆在王国西境那一片一望无垠的广阔草原,过着惬意而无忧无虑的日子,一天之中大多数的时候,年幼的博克恩只是躺在柔软的草地上,偶尔看护一下进食的马匹或者脱离羊群的羊只——
那个时候,他的父亲曾经拥有一个面积远远超过普通贵族庄园的牧场,但后来,因为父亲得罪了当地某位实权贵族的缘故,那个牧场被一些肮脏而可耻的人用卑鄙的手段给夺走了,迫不得已之下,他的父亲只好带着妻子和孩子,离开了那个一生难以忘怀的故乡——
这样的成长经历让年少的博克恩变得分外的早熟,为了生活,他十六岁时便已参加了一支还算不错的佣兵团,到了眼下的二十七岁,他已成为了这支佣兵团的副团长——
团长已经五十多岁了,若是不出所料,想必再过几年,他将会得到团长那个宝贵的位置。
这也使得他对于佣兵团的经营和诸般事务特别的上心——
“白鹰”佣兵团这一次来到了恩萨达,便是应那位慷慨的伯爵大人所招募。在拉齐斯的布玛,大大小小的佣兵组织不计其数,这样一种状况也导致佣兵彼此之间的竞争变得极其的激烈,博克恩所在的“白鹰”佣兵团远远比不上城内的那几支大型佣兵组织,因此,在团长大人的默许下,他亲自联系了数个与“白鹰”实力和规模不相上下的团体,一齐来到了战争前夕的恩萨达。
只是当他看到学者先生所骑乘的纯白色马匹时,那种天性中所隐藏的对于优良马种的衷爱一下子忍不住迸发了出来——他早已观察过这匹毛色完美的极品马匹,而当他观察过马匹上的派洛特的模样后,终于打定了主意。
白马上的这位先生是一位富商,或者,热衷于炫耀的小贵族。
那么,他旁边那个一直保持着高度警惕、孔武有力的男人应该是他的护卫——剑豪斯图尔特并不知道,此时的他已经被人当做为贴身随从之类的小人物。
不过博克恩心中所确定的这两条信息让他面对学者先生相当的客气。虽然他只是一位佣兵,但是多年的积攒下来,他已有颇为殷实的家底,更关键的是,他大致可以肯定,这匹白马应该几分属于独角兽的血统——
独角兽属于传说中的生物,但博克恩却非常清楚,所谓的这种传说中的生物是完全真实存在,然而这种生物美丽且高傲,几乎从来没有落入过人类的手中——
恰好,他认识布玛的执政官格伦菲尔伯爵的女儿菲欧娜小姐,也知道一些关于那位贵族千金的秘闻,长期以来,那位小姐一直热衷于收集各种各类有着优良血统的马匹。
博克恩想了起来,菲欧娜小姐最近的一次生日将会三个月之后,他看了看眼前似乎有着独角兽血统的马匹,愈发觉得这是一件合适至极的礼物,要是能够将它亲自送给菲欧娜小姐,毫无疑问的,他这位毫不起眼的佣兵团长将从菲欧娜小姐的心目中脱颖而出,到了那时,执政官格伦菲尔伯爵对待他、对他的“白鹰”佣兵团的态度转变可想而知。
少年时期的经历早已让博克恩懂得了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
与贵族建立亲密、友好关系的重要性。若是想成为一个足够成功的佣兵团长,仅仅凭借个人出色的武技未免太过艰难,可要是取得了一位实权贵族的支持,所面对的,那就成为了另外一番景象。
“先生,您的这匹马愿意出售吗?如果可以,我想,我应该能够提供一个令你满意的价格。”
“满意的价格”并没有具体的数目,但博克恩相信着马匹上的先生应该属于一位缺乏见识、目光短浅的人物,尤其是对方一身骚包的纯白装束,更让他心中不由鄙夷了几分——
当然,表面上,博克恩依然保持着足够的恭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