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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双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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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时候带着几个小兄弟在唐人街的一家夜总会帮人看场子,我真没看出来他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他个子很高,纹着身,下手又狠,当时在那条街上小有名气,那时的雍显只有18岁。”

洛恒峰继续说:“我爸吸毒,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天他毒瘾发作,自己拿刀叉进动脉里,都没来得及抢救就死了,我妈是个妓/女,要么不在家,要么就把各种男人往家里带,没人管我,我只念了两年书就在社会上混日子,童工,乞讨,坑蒙拐骗,我哪样没干过,但还是混得不如人意。”

“那天也是我运气背,撬车窗玻璃撬到了别人的地盘上,一无所获,还被别人打断了腿,我当时以为自己要死了,像我这种人,就算死在大街上也只会被当成一只野狗随便的拖去埋了,结果我命不该绝,遇到了阿显,我当时拉着他的裤角说,如果你救我一命,以后我这条命就是你的,你要我干什么都行,就这样,我就开始跟着他在唐人街混生活,刚开始我心里挺不服气的,我还比他大三岁,可我还得管他叫大哥。”

“看场子的工作也不好干,为了老板的利益被当刀子使,感觉半截子都在土里,人人都活得很颓废,干活的时候不要命的卖力,一松闲下来,吃喝嫖赌样样都来,但阿显不一样,他喜欢去武馆,那时候唐人街上有个很有名的武馆,教截拳道,而且他还看书,全是英文的,我当时还说他,你这是准备去当教授呢!”

“他虽然下手狠,但人长得帅,平时说话又斯文,当时场子里好多女人都喜欢他,我要是遇到这样的,不花钱,还心甘情愿的伺候我,不睡白不睡,他却跟木头似的,有多远躲多远,后来我才知道,那小子20多岁了,还是个处男!”

洛恒峰顿了一下,又说:“其实以前的我挺不是个东西,有一次,老板托我带笔钱交给一个朋友,看着那绿花花的美金,我一下就有了私心,把这笔钱拿去赌场想翻本,结果输了个精光,当时老板按照规矩要剁我的手,又是阿显救了我。”

“他是个很有自律性的人,遵守着他固有的底线,我问过他,像你这样肚子里有才学,谈吐举止又好,又有自律性的人,为什么要在这种地方打工,以你的能力,随便干个什么都比卖命的强。”

“我也是在他金盆洗手决定不干的时候才知道,原来他妈是那么了不起的人物,他本来就可以过人上人的生活,为什么非得像个流浪狗一样被人唾弃的活着!”

雍显的妈妈出生名门,一直是个女强人,因为在商场上的奋力打拼而长期忽略家庭,忽略丈夫的感受,在雍显很小的时候,他父母就离异了,他母亲是个非常好强的人,既然丈夫选择不包容她,离了婚,就跟夫家彻底的划清界线。

当时雍显的妈妈花钱打了很多场官司,才拿到他的抚养权,他原来叫邹显,后来改跟母亲姓,才叫雍显。

父母刚离婚那会儿,雍显只有4岁,母亲因为要打理公司的事,根本就无暇顾及他,就把他送到美国去读书。

美国偌大的别墅里,雍显的童年几乎是跟管家和佣人一起度过的,也可以说,他是没有童年的,他从小必须接受母亲安排的所谓精英式的教室。

除了学校的课程,一回到家,他还必须上中国语,学礼仪社交,所以他身上那股优雅和严谨的气质,是之前日积月累的结果,并不会因为他的颓废和自暴自弃而磨灭。

在成长过程中,他几乎没有感受过家庭的温暖,父母的关爱,雍母没有照顾他,甚至隔绝他跟父亲的接触,没有人教会他人情冷暖,所以到了15岁的雍显格外的冷漠叛逆,他在读书方面,绝对是个天才,才15岁的他就已经考上了哈佛大学法学院,他却突然告诉母亲,他不读书了。

当时他跟母亲吵得很厉害,他喜欢跟母亲对着干,看她被激怒时的歇斯底里,他竟然会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

雍母说,他的人生是注定了的,哪怕你再厌恶雍家,也逃不了身上烙印,他的生命是她给的,他住的别墅,读的名校,一身的学识,优沃的生活,一切一切都是她给的,她说,如果你要做你自己,那么就把这些东西还给我。

当时雍母想把他带回国送进部队去锻炼一下,磨磨的尖锐的性格,他干脆就去纹了身,因为纹身后部队是不收的,彻底断了雍母的念头。

雍显下定决心要和母亲断绝来往,就穿着一条短裤从别墅里出来了,他发誓不用雍母花钱请人教养的学识来谋生,能做的工作就只能跑跑腿,打打杂,出来的时候,他对他母亲说,他的命一半是她给的,而另一半是父亲的,所以,他会只用一半的生命活着。

用洛恒峰的话说,替人当打手,看场子本来就是很危险,随时都会背黑锅送命,所以行话里说这类职业,就是用半条命活着。

一个奢华精致的大房子里,一个孤独无爱的孩子,林至爱终于能够理解,为什么他有时脾气会又硬又直,原来是跟他的成长经历有关。

她好奇:“那是因为什么原因他又回到雍家了呢?”

洛恒峰笑了笑:“因为一个女人。”

林至爱的脸色一下就暗淡下来,尽管她知道雍显之前有女朋友,但想到他为了一个女人改变他对家庭的看法,改变他的人生轨迹,这样的专注与付出,让人嫉妒。

她内心的波动被洛恒峰看出来了,他说:“以前我们就住在夜总会旁边的出租屋里,那里楼上楼下,密密麻麻住满了在美国打工的下层人,现在我似乎都还能闻到里面刺鼻的汗味和垃圾的腐臭味,就在我和雍显住的那间屋子对面,住了一个偷渡过去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在唐人街并不少见,没有身份的黑户,只能在街上接客做生意,她有个女儿,长得很漂亮......”

刚说到这儿,从街边停着的一辆面包车里窜出来两个人,其中一个人说:“找到了,就是他!”

洛恒峰把筷子一扔,嘴里嘀咕着:“真是不讲道义,知道今天我没带人出来,故意来找茬!”

他向她递了个眼色,小声说:“你赶紧往旁边人多的地方去,他们的目标是我,不会伤害你的!”

说完,洛恒峰拿起凳子向对方一扔,然后转身飞快的跑了。

果然,那些人是冲他去的,她退了一步,躲进旁边的那桌人群里,对方也没有找她的麻烦。

她数了一下,对方有6个人,他只有一个人,担心他有事,犹豫了几秒之后,她也快步跟了过去。

路口有个卖玩具的小摊,她看到一样东西,赶紧拿起来,向老板扔了一百块,说:“不用找了。”

她看到其中一个穿白t恤的男人追着拐进了公园路,那里毗邻烟雨公园,夜里,僻静,人也少,跑了一段,人跟丢了,她赶紧往公园里面跑,那里花坛树林茂密,小道蜿蜒,是个藏身的好地方,如果洛恒峰足够聪明的话,他应该会往里面去。

她盲目的走了一段,空气中有好闻的茉莉花香,隐隐的,她听到嘈杂声从不远处传来,她闻声找过去,隔着一人多高的万年青花坛,她听到有男人的咒骂声和□□声。

听上去,洛恒峰似乎被对方掣肘了。

她赶紧按响手里的玩具枪,玩具枪发出震耳的警笛声,过了一会儿,她才跑出去大叫:“我把警察叫来了!”

对方一听警察来了,几个人迅速的跑了,她快步上去扶起洛恒峰:“你没事吧。”

他似乎伤得不轻,眉头拧成一块:“快走,我可不想让警察请我去喝茶。”

她笑了:“是玩具枪的声音!”

他也笑了:“真有你的!”

她在他身上摸到湿热的,湿湿粘粘的东西,她说:“你流血了,我送你去医院吧。”

她扶着洛恒峰去路边搭出租车,走到一条石凳前,他躺到上面,从兜里摸出一个手机递给她:“第一个电话号码,你赶紧拨过去,就说我快死了!”

他现在流血,也不知道伤得重不重,不赶着去治疗,还要先打电话,想着那个人对他一定很重要吧。

她看到上面写着:最爱的小叶。

她拨通了对方的电话,电话一通,对方就开始骂:“姓洛的,你再来骚扰我,我就拿刀砍死你!”

她赶紧说:“你不用砍,他现在就快死了,让我打通电话给你。”

对方听到她的声音,话语也柔和下来:“对不起,我以为你是他,你告诉他,要死就死吧,跟我没关系。”

说完对方就挂了,她无耐的看着洛恒峰:“她说要死赶紧,跟她没关系。”

一个血气方刚的大男人瞬间哭得个孩子,她吃力的拖着他往街边走:“什么都没有命重要,先保住命再说!”

洛恒峰被砍了十几刀,好在都是皮外伤,没有伤到要害,但还是得在医院住一段时间。

医生见他伤得不轻,又都是刀伤,所以报了警,警察来做笔录,她只能摇头,因为事发突然,她只看清是辆白色的面包车,至于那些人长什么样,她压根就没看清楚。

洛恒峰上上下下缝了几十钟,麻药的药效过去他才醒过来,看到守在床边的林至爱,他说:“丫头,我欠你一条命!”

她白了他一眼:“我才不要你的命呢,自己留着吧,不过要还我人情。”

“好,好,就人情,说吧,要怎么还。”

“还没想好呢,等我想好了再说。”她又说:“你得罪的人不少吧,下次出门还是多带几个人比较安全。”

“这哪叫得罪,应该是见钱眼开,以为我出了事就可以不还钱了,现在越有钱的人,越不讲道义!等我出去了,看怎么收拾他们。”

洛恒峰打了电话叫人过来,等到他手下的那帮人到了医院,她才离开,走出医院,仰起头,夜星点点,云淡风轻,她突然很想念雍显。

犹豫了一下,掏出手机打给韩玖月:“你不是有个朋友在卖飞机票么,我要订一张今天晚上的飞机票去m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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