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啪——”
有人鼓掌。
“好!再来一遍!”
有人叫好。
神色疲惫的上班族则是大声问道:“老板是谁?怎么不在酒吧里唱?在外面让我们站着听歌吗?怎么做生意的?”
唐老板连忙走上前去,低声解释一番。
从蓝夜酒吧里出来的几个小青年也在议论纷纷。
“这歌真棒,以前没听过呢?”
“我觉得比黑蜘蛛乐队的歌好听多了……”
“我也是这么觉得,噢喔……噢喔……你这就跟我走……”
“得了得了,就你这破锣嗓子,还是别唱了,听人家唱吧!”
“嗨,哥们儿,刚才那首歌叫什么名字,再来一遍呗!”
不少人附和起来:“对对对,再来一遍!”
才唱第一遍就吸引来了这么多人,丁云生的心情也很激动,向着众人微微鞠了一躬:“谢谢大家,这首歌的名字叫《一无所有》,既然大家喜欢,我们就再来一遍……”
贝斯吉他鼓的伴奏响起,丁云生的歌声再次回荡在大街上。
台下的听众们,一个个安静下来,神情如痴如醉。
“嘶……这首歌……”
蓝夜酒吧的门口,曹玉琨的神色凝重。
和普通人不同,他以前也是个歌手,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阅历,而且因为经常和黑蜘蛛乐队这些摇滚歌手一起混,他对摇滚歌曲也颇有了解。
一首歌的好坏,普通人听到的只是旋律,他能听到的东西则是更多,体会也更深。
这绝对是一首可以成为经典的摇滚歌曲!
曹玉琨当下就有了判断,同时惊讶纳闷,这首歌,是春晖酒吧的这三个毛头小伙子写的?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且不说是他们三个,就算是黑蜘蛛乐队,甚至于燕京的绝大多数的摇滚老炮,都不能写出如此具有表现力和震撼力的好歌。
能有这个水平的人,都至少是四五十岁的人了!
而且即便是那一批人,大多也已经江郎才尽。
那些二三十年前的前辈们,其实并非不想复出,而是他们的才华和灵气仿佛已经被榨干,再也写不出那种具有深度和生命力的作品。
这首歌到底是谁写的,曹玉琨并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此时的他只是敏锐地意识到,春晖酒吧请到了高人,向蓝夜酒吧宣战了。
“不就是一首歌嘛,就算再好听,每天听上十几遍,观众也会腻!”
“我就不信你们可以凭这一首歌就能稳定住客源!”
曹玉琨咬咬牙,转身吩咐不远处的几个服务生:“咱们也把舞台搬出来,无论如何,要把春晖酒吧的气焰打压下去,让他们永远不得翻身!”
蓝夜酒吧的动作很快,他们刚开业的几天,每天也都是在外面演唱的,很有经验。
不到半个小时,舞台就已经搭建好,黑蜘蛛乐队也来到了大街上。
酒吧里的人一片诧异,纷纷跟着出来,然后看到了春晖酒吧的舞台,顿时明了。
这是要PK打擂台啊!
“春晖酒吧不是已经要倒闭了么,怎么又出来唱歌了?”
“肯定是学蓝夜酒吧的呗,当初蓝夜酒吧就是用这一招抢光了春晖酒吧的顾客,现在春晖酒吧肯定也是想通过这个办重新把顾客吸引回去。”
“切~怎么可能,我以前也是春晖酒吧的常客,觉得他们那支……叫什么来着……对,枪火玫瑰,觉得他们还不错。可是自从听了黑蜘蛛乐队的歌,才发现枪火玫瑰简直是弱爆了,只会唱一些老歌,听都听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