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暮,你这是喜欢我吗?”纪蜜很想问明白。
“我记得我已经跟你说过,而且跟你母亲也说了,难道你听不懂,要行动表示?”
不加商量,季暮就揽住了纪蜜的腰肢,他似乎格外喜欢纪蜜这个纤弱的部位。
纪蜜柔唇,带出不敢置信。
这男人还真是对偶尔路过的路人视若无睹,就跟当初在警局过道一样,搂着她借错位用手指蹂躏她的唇畔,惹人遐想,让唐誉误会。
季暮低头,一眼就能望进纪蜜开始浮起湿湿润泽的眸子。
在那眼底还有深深的不安和怀疑否定,让他心口滞闷,导致他再次失控没法顾及周遭的环境,温柔的亲吻浅琢起来。
“那天晚上你身体难受投入我的怀抱,却还想着一个人,叫了他的名字,伶人,曲伶人,他姓曲对不对?”
“而我祖父姓曲,父母有两个孩子,就让小儿子在幼时跟着母亲这边的姓氏取名,全名就是曲伶人。”
“蜜蜜,我们不是一见钟情,或是一夜后我对你上心,很多事情早就注定,早到我已经知道你是谁。”
话被堵住,娇柔脆弱的红唇就跟第一夜的主动一样,封住他的嘴。
季暮抓住机会,趁虚而入,对于她,到嘴的肉,他绝对会勇猛地一口吞下。
吻不过瘾,干脆拦腰抱起,躲在树干下,更加方便激发体内澎湃的热浪。
没有药物控制,都这么情难自控,还要隐瞒什么呢,崇拜已经变质,爱慕他却不说,让季暮置气,非逼着纪蜜承认不可。
纪蜜头脑发涨,她只是阻止季暮再说下去。
小时候,她遇到过一个小哥哥。
当初的小哥哥只留下一个名字,但她记得很牢,就算样子忘了,也记着他的名字。
因为那一年发生了太多事,却只有遇上小哥哥才是她最快乐的记忆。
连后来被外婆从孤儿院带回家,过继给自己的舅舅,也比不上能遇到小哥哥的那份快乐来得能让她铭记。
萍水相逢的美好,能冲淡所有孤苦无依被抛弃的苦涩,一面之缘才会越发念念不忘。
直到相隔十年再遇上,曾经相遇过的那种美好感受就变得激烈起来。
十年后,小哥哥成了著有畅销的新锐作家。
当时她还不知道买回来的书,这个作者叫季暮的人是谁,只是被书中字里行间的故事深深吸引着迷。
直到参加了签售会,见了作者本人,在记忆里只记着名字的人,居然又神奇的有了清晰的面貌,而且是成年后的脸庞。
六年来为什么会专注留意一个男作家的创作动态,除了崇拜,还有小心思在,她记着十年前的小男孩,可对方呢?
一腔热情倾注在一个男人身上,成了一种生活状态,最后没想到过去相遇过的人,终究再次遇上。
但当年毕竟她还太小,稚嫩的小脸没有张开,她跟季暮还能牵缘,都是因为她牢记着他留给她的名字。
就跟口令一样,报出口,就打开了季暮记忆的开关,他想起了她是谁。
否者恐怕一辈子只会当她是每场演唱会都要去见他的小铁粉,特别,却没有其他交集。
一场下药风波,在酒店的时候,双方在知道对方是谁后,所以季暮才会帮她,温柔替她解了药性。
而她也放弃了抗拒,因为不管是身体还是思想,都很诚实地告诉她,她要这个男人,因此愿意跟他在辗转。
被吻得窒息,纪蜜微微抵触,移开了男人轻薄喘息热气的唇齿,贴着男人下颚一路滑过侧颈。
在一阵温热湿润下滑后,季暮身子一下,抱着纪蜜的双手在收紧之后开始移位。
再次低下的眸子里,清明中混淆了,看着怀里比他更要意乱情迷的纪蜜,恨恨咬牙。
她这适意的还是不知道,要躲开他的吻势,也不该顺着他的脖子一路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