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打断两人争论,向王有才问道:“王总,你跟陈石打交道那么久,你觉得美邦与神石股份互持的可能性大不大?”
“老板,是我的话,就不会。”
王有才不想打击老板,解释说,
“就凭神石公司的仅仅十家店,年毛利润近十亿,税后净利润不下六亿元。
听说他还有十几家小商品店,都是那么神奇。
神石,真是神奇的陈石。
如果他们开一百家,甚至数百家,税后净利润过百亿,如果上市的话,难以想象会达到什么样的高度。”
“我感觉陈石那人有点傲气,老板你要是提股份互持,估计人家会生气,说不定都不想和我们继续合作。”
王有才为陈石脑补了一下,他可不想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个代理商,被大家弄没了。
提出这样的股份互持,简直就是侮辱对方智商低。
就像跟一个小孩说“小朋友,我给你一颗糖,你能不能把你手上的钻石给我,不用多,一颗就行。”
股份互持,份量肯定不会太少,最少占总股本的几个点,要不就没意义,还让人恶心。
美邦10%换人家神石公司多少,一比一换?
但目前来说,神石公司资产不值那么多钱,只是有那个潜力而已。
如果想10%美邦股份换神石5%股份,换作自己是陈石,王有才肯定不愿意换,他觉得神石的5%股份比美邦的10%更值钱。
哪怕付出1%股份都不愿意,不喜欢别人插一手,不想自己公司股份太分散。
若是哪天想回购了,就非常麻烦。
华阳思索了很久,他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58%,绝大部分是流通股。
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买卖,但可以通过拍卖或协议转让的方式来进行流通。
但这样做了,一定要获得证监会的批准,交易才能算生效。
减持或增持股票过多,都会向证监会报备,防止引起公司股票激荡过大。
比如,通过市场上流通减持的(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90天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能超总股份总数的1%。
如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大量股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必须在6个月内披露信息和减持比例。
就是说如果华阳通过协议转让10%给陈石,6个月内这个信息必须公开,陈石的身份就不能隐瞒。
而且,陈石6个月内不能转让出去。
减持股份新规细例太多了,有很多方式减持,规则很多。
只要是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一直是监管关注的重点。
增持就没那么多限制。
增股容易,减持就难。
华阳打算先和陈石谈,先看情况,其实转让股份并没有坏处,投票权在自己手里就行了,他没有那么死脑筋。
想到这,感觉让神石公司入股,反而好处多多,合作更稳定,他还怕陈石不愿意持股。
毕竟,美邦的股票,一直跌,从前年的二十块左右跌到如今的四块二,不怎么受欢迎。
若是卖的话,肯定是折价交易。
接下来,几人集中一下思想,商量可能会出现的情况。
没有太多的时间继续交流,也要准备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