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手一撮灰撒出,乘风归去,此后经年,如风一样再无留恋,再不做任何留恋。
于是从那以后,众人面前的黄四郎,总是带着满目温柔谦和的笑,却再不达眼底;于是从那以后,黄四郎甚少再唱戏,尤其是霸王别姬,自打程淮离世后,哪怕有人以千万金相赠,也只淡淡回了一句,他唱不动了。
黄四郎渐渐隐退,新人上台老人逝。新的名角儿很快在众人心中占据了全副地位,除了极少数的念旧的,再无人记得,如今这位黄员外,竟是昔年声名远扬的名角儿黄四郎。
“那他为何要我的项上人头啊?”婺秋听罢,直觉黄四郎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心底一阵敬佩油然而生。
“我的推演能力有限,我也不知。唯一晓得的,便是唯一能够叫四郎动气的,是他人触到了关于程淮这个名字的底线。黄四郎以他之名出了通缉令,想来姑娘必是将他气的不轻。”洛天摸摸后脑勺,声若蚊蝇。
婺秋沉吟好大一会儿,回忆着洛歌洛天二人所言,突然忆起甚么,面色白了白。
但见她手腕一翻,一根白色的骨头瞬时出现在手掌心。不知是何缘故,那骨头锃亮,咋一看过去便仿佛一块精雕细琢的白玉一般。
“这不会就是……”龙不离的眼角微微抽搐起来。
洛天与轩辕云景相视,彼此的眼神甚是微妙。
“程淮火化时,那根烧不化的——指骨。”洛歌眼角掠过一抹玩味,慢吞吞将话给道出来。
婺秋虽然和龙不离一起杀过恶人,却也不曾见过真正的尸骨。若是她晓得这是什么,表情一定极其丰富。
果不其然,婺秋的面色由白转黑,由黑转青,再由青转红。
“啊!”
一声凄厉的尖叫后,婺秋倏地将那骨头抛开,发了疯似的擦拭起自己的手来。
想不到平生第一次见到死人骨头,竟是因为自己造孽搞出来的。
洛歌稳稳当当接住,敛起眼角笑意,将骨头伸到婺秋身旁,做出递还的动作。
“我不要,恶心死了快拿开!”婺秋立刻闭紧眼睛,转过身子嚷嚷。
“解铃还须系铃人。这是婺小友种的因,这好坏之果,也须得由婺小友一人尝完才是。”洛歌不咸不淡地瞥了她一眼。
顿了顿,复又轻启朱唇:“当日你瞧见黄四郎气度不凡,生了好奇心跟着他回家。瞧见他擦拭这物件,放到唇畔以口轻抚,误以为是劳什子小食,便夺了过来头也不回地离去。可你初临凡世,不晓得这是个强盗的行为,也不晓人情世故,哪里会料的到那通缉令。若非婺小友运气好遇上小阿离,在看到通缉令后迅速带你来到此处偏远之地,又设下阵法,只怕此刻你早已被伏法归案了。”
她晓得婺秋修为高,但这里毕竟是凡界,凡界修真者有的是法子对付婺秋这类修为高,却没有脑的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