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宴爵?
宁呈森背脊略僵,深入记忆的那个男人,毫无防备的冲击着他的大脑。
眸中一闪而逝的悲落,被他很好的隐藏,之后再转身,看着距离他数米的女人,沉道:“你觉得我应该要去看他吗?”
他的眼神太过复杂,复杂到伍乐旋心底直打鼓,抿了抿唇,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突然如此问,很是冒昧,但是Vincent,你相信我,我现在对你没有任何非分之想,想必你也知道,我跟宁翰邦并没有离婚,所以,我不可能故意提起我哥从而让你难受或者挑拨你们什么。我只是奇怪……这些天,我哥的墓地上,总有人去看他,并且送相同的花。你知道我哥那性子,没几个知心朋友,近年来又都在穗城,所以我想不出来还有谁。今天会问你,也是因为难得碰面……”
伍乐旋想要见到宁呈森,这些年,越发难。如果今日不是他要大婚回来伦敦,这次碰面,或许都是遥遥无期。
至于电话,他不可能会接,而她,也早已经不想要再打。
人与人,到底还是要讲究缘分的,她与他,从来不是错过的问题,而是从未有那份缘。
只可惜,为了明白这个道理,她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她还把此生最爱自己的男人,葬送在暗无天日的监狱里头。
她甚至都不敢去探望宁翰邦,每次去,都只让呈宵跟他父亲见面。
因为,想起宁翰邦,她的心,太痛,太痛!!
不知何时起,多年前那个总是穿白色衬衫蓝色牛仔裤的少年,他那瘦削又笔挺的身姿,在她的记忆中,被翻了出来,然后,莫名其妙的缠着她一个又一个无眠的午夜。
那时候,他虽是宁家二少爷,却因为私生子的身份,受尽排挤。
哪怕是个佣人,对他都能够趾高气昂。
那时候,他的白衬衫总是那么两三件,牛仔裤总是洗的泛白,他穿的永远都是那双灰色的帆布鞋,因为颜色的关系,几乎看不出来到底是新是旧。
因为那时候,处在宁家的他,不会有任何人给他打点这些生活巨细。
相比宁呈森,他是那样的微不足道。
宁呈森倒是跟他感情好,总是给他买这买那,甚至直接给钱,到底是年纪小,养尊处优,不懂宁翰邦强到要爆炸的自尊心,他怎么可能接受宁呈森的任何给予?
那时候她总是喊他小叔,而他,总是在不起眼的角落,朝她露出浅浅的笑容。很腼腆,甚至还会因为害羞然后耳根发红。
多有趣?她跟宁呈森在一起那么多年,从来未见过宁呈森对她脸红过,却独独是这个总是把自己隐没在角落的大男孩,对着她脸红。
只可惜,那时候她所有所有的心思都摆在宁呈森身上,从而未去深想,那个大男孩因何如此。
那时候,宁翰邦也是个美好而又优秀的呢!
他年纪轻轻,便长的英俊挺拔,虽然瘦削,但个子很高,很直。
只是,他的眼底经年的不自信,让他在宁呈森跟前,总是少了那份被人轻易瞩目的光芒。她如果不是关注的多了些,也不可能会发现属于他的优秀。
她将一切都默默的看在眼里,心里多少是有些同情这个大男孩的,于是,在他生日的时候,趁着宁呈森给他送礼物,她也给他送了一双皮鞋。
这样不显突兀,又能让他感受到来自旁人的温暖,这样好让他的心里起码少那么一些些的自卑。
她不敢买的太贵,怕他强烈的自尊心会排斥一切贵重的物品,所以,她摒弃了那个圈子里人人都喜欢的手工高定,而是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一双实惠又舒适的休闲皮鞋。
而结果,也果真是如此……
宁翰邦拒绝了宁呈森给他买的天价跑车,却接受了她买的廉价皮鞋。
不过一千来块的皮鞋,对伍乐旋宁呈森这些动辄刷卡消费的人来说,确实廉价,可对宁翰邦来说,意义却是非凡。
后来伍乐旋才知道,那是宁翰邦人生中的第一双皮鞋。后来他穿着那双皮鞋走过了很多路,一年又一年,直到鞋子破了皮,脱了框,他默默的拿去修,修好了,却再舍不得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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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过了一个世纪之久,前方的男人才终于回答:“我没去过,最近忙,等忙过这段,我会过去看看的。”
伍乐旋微怔……
这个男人,有多久没有心平静和的跟她说过这么长的话了?
她都快记不清了。
但其实,也仅仅是心平气和而已,他甚至连过多的感情都没有给她哪怕一丝半点。
还好,此刻相对,她不再有任何的起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