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轻面无表情,一个闪身,抬脚一踢,人已趴下,揪起对方后衫,刀片贴于男人脖颈:“说,是谁?”
男人惊惧万分,抖如筛糠,颤声道:“那…那人…浑身包裹严实…我不…不知道…是谁…只知…知道…是个女人。”
语罢,乞求看向君轻。
君轻面无表情,手指微倾,刀尖直入对方咽喉,血液溅出,男人死不瞑目。
君轻低头看了眼鞋面,一滴殷红赫然而现,红白相印,煞是刺眼。
皱皱眉,指尖灵力飞出,落于鞋面之上,瞬间干净如初。
君轻瞥了眼手指,望向天际,唇角意味不明勾起。
须臾回神,掌心药粉散出,不过几吸,尸体化为一滩水迹,没于草根。
君轻找个干净之处盘膝坐好:“蠢兽,记忆。”
“好哒,主人。”
旋即,君轻脑袋一疼,各种画面在脑中闪过。
原主名为顾君轻,十九岁,是个孤儿,三岁被人捡去孤儿院。
在原主记忆中,模模糊糊有个女人身影,一直哭一直哭,甚是绝望。
原主自记忆起脖子上就挂有一块白色平安扣,上面刻有花纹,具体是什么,对方并不知晓。
原主是个单纯的,在孤儿院人缘很好,每天都过得开开心心。
在孤儿院,她有一个闺蜜,格外漂亮,只是脾气不好,大家都不爱陪她玩,只有原主肯亲近她,日积月累,两人熟识,成为闺蜜,同吃同住,一直到高中毕业。
在原主读高一时,喜欢上娱乐圈一个明星,名叫靳元,是个流量小鲜肉。
长相阳光帅气,暖男一枚。
原主第一次在屏幕中见到对方就春心萌动,觉得遇到真命天子了,高中时经常逃学跑去各个机场蹲点,只为见对方一面。
最后人没见着,学业落下一堆,连个大学都没考上。
闺蜜陶菲菲大学读的是艺校,对方觉得自己天生丽质,胜过不少女明星,打算将来进娱乐圈。
由于读艺校极其烧钱,原身耐不过对方软磨硬泡,且两人关系一向要好,不得不在外面打好几份工,这才堪堪够对方学费。
原身刚开始些许抱怨,但陶菲菲告诉她,等其出道就让她做助理,说不定还能跟靳元合作,到时候原身便可天天见到对方。
原身这个傻的,还真就信了,干活更加卖力,常常熬夜,生活更是粗糙如同老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