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她……喜欢隐居。
明明实力算不上强大,生活方式却和亲王们相似。
在帝国中各地生活,有时是村庄,有时是城镇,居住的地方有好有坏,她是领主之女,却意外能忍受这样的环境,看那些人类生活似乎是她的爱好。
就像人类喜欢看宠物一样。
但这一次又有些不一样,她在离开前,要去带走这个城镇领主的儿子,那个小子很有意思,比普通人类要有意思的多,以至于她不想违背诺言,而是真的让对方成为血仆。
“那小子现在在干嘛呢?真好奇。”戈尔薇打着哈欠,挪动脚步朝着小镇中唯一的豪宅走去。
这个贫穷的小镇规模不大,但领主却意外的有钱。
……
“戈尔薇,你来了?”
“让我看看你在干什么,克尔。”
面对这个对自己从不加“大人”二字称呼的男孩,戈尔薇显得格外宽容。
“我,没做什么,我已经给你安排好了住处了,很快你就能和我一起住了。”
戈尔薇轻笑一声:“哎,你这小鬼,你不会是对我抱有什么妄想吧?”
克尔耸了耸肩:“是啊,我想让你成为我的妻子。”
真是有趣的回答,这就是戈尔薇对对方产生兴趣的原因,一般人类男人都会对自己抱有这样的妄想,但没有一个人类会如此回答,因为所有人类都自知配不上她,而眼前这个小鬼是例外,能说出那样的话,就代表他真的认为有可能成为与她相配的男人。
“我可先说好了,人类是无法得到真正的永生的,血仆最后的结局只有暴走。”
血仆的真相她告诉了克尔,对方是唯一知道这个真相的人。
也是知道真相后毫不在意的人。
“无所谓,就像现在一样,永恒的生命不需要一步到位,只需要在死前延长自己的生命就够了,即使永远无法永生,但我只要不断延长自己的生命,那就是永生。”
“但你依旧会死。”
克尔挑了挑眉毛,盯着眼前那漂亮的女性,开口道:“是吗?我不觉得。”
“那么我有一个问题。”戈尔薇开口道:“如果一个虫子有一秒钟的生命,而当他只剩下十分之一的时间时,便会多出剩余寿命的十分之一的时间,这样你说这个虫子,是永生吗?”
克尔听了皱起了眉头,他只花了几秒钟的时间思考这个问题:“虽然生命一直在增加,但永远不可能活过一秒钟,和我最初的先截然相反呢,嗯!果然活得久就会变聪明啊,这证明了变成血仆是有好处的。”
“你……真是个有趣的家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