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只能一走了之。
来了,走了。这是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的人生都要面对的事情,也算的上永恒的话题。诗人:轻轻地,我来了,正如我轻轻的走,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李佑虽然饱读诗书,但不喜欢这样的哀愁。总觉得一个大老爷们儿如此腔调,有些阴阳怪气。他更喜欢凯撒的那句:我来了,我看见,我征服。但是现在的他却不得不思考灰溜溜的离开。
长春这座城市谈不上美丽,李佑也知道和中国大多一线、二线和省会城市相比,长春不仅谈不上繁华,甚至算的上荒凉。
但虽然只在这里呆了两年,李佑已经深深爱上了这个城市。与她的环境无关,只是因为李佑在这里的两年放佛比过去的十几年还要充实。经历了太多,学到了太多,也学会了太多。
上学的时候,李佑似乎每周都是重复的生活,做着重复的事,面对重复的人。
但是来到吉林,他每都过得不一样。认识不同的人,经历不同的事,感悟不同的人生。心境在变化,思想也在变化。他有了自己的想法,也有了自己的追求。
但当决定离开这里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即将一无所有,过去拥有的一切都将变成泡沫。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不愿意离开,不舍得离开。但是今,他知道不走不行了。
两人商量一番,决定最后再和这个城市做个道别。于是利用两时间,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和这个城市以及这个城市的亲友做最后的告别。
李佑想再去看看耀阳,王源也想再去看看潘婉茹。于是两个人先来到了吉大,躲在无人发现的角落里,他们看到了潘婉茹和耀阳。
潘婉茹在医院接出耀阳之后就带着这个听话的孩子住进了她和王源的出租屋。潘婉茹一边备战考研,一边买了教科书教耀阳的学功课,每下课都在一起,真的形如姐弟。
两人又一起悄悄来到了王源奶奶家,王源看着孤独的奶奶眼睛红肿,心中骂自己不孝。王源每个月都会给奶奶的卡里存钱,虽然这几个月没有存,但他知道奶奶还够花。只能在外地落脚之后再继续给她打钱。
他们又来到朱雀酒,李佑看到了心不在焉的朱雀,看到了低声和朱雀汇报着什么的张虎。
自从朱雀知道李佑杀人失踪之后,悬着的心就一直没能放下。张虎也从沈阳调来了三十多人。朱雀留下十多个负责照看场子,其他二十人全部放出去找李佑。
修布下罗地,不过才发现李佑三四次,所以朱雀的努力更显得徒劳。但是即便是大海捞针,朱雀也不想放弃。尽人事,听命。
由于xx问题不能显示::大文学小说网,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