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缓缓地拔营,离开此地,化作流民往汉中挺进。
此时已过去两个月,正是行军的好时候。臧霸坐在马上和林霄依依惜别,这次他的任务非常艰巨,联合汉中的廖化等部,彻底拿下汉中之地。
不过按时间上来推算,林霄应该会比他更早一些时间回到汉中主持大局。
让林霄这么焦急的原因出自于那支临近的军队,这样的不足千人的小队伍哪里会是他的对手,不到片刻的功夫全军都投降于他。
这倒有些诡异,大汉军队不会这么没气节,最起码应该会抵抗一下。
一看才知道原来是当地一个豪强组织的乡勇,趁着冬天顶着剿匪的名号,伺机打猎。这一带官府不允许偷猎的行为发生。
一个区区的豪强为了打猎都能够号召起一支快千人的兵马,这大汉是没人管了?
所以要尽快地实施自己的计划,上洛阳买官,买一个大大的官,让苏固乖乖地走开,这下汉中就成为林霄的囊中之物。
这一年来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够买官,至于这途中发生的意外林霄自己也始料未及。
不经意间收服了这么多人,大大地扩充了自己的力量,总算是有机会和那些世家子弟们争上一争。
臧霸和太史慈相互间对视一眼,彼此看出了彼此的战意,哪天有空他们定要好好地切磋,切磋。
“保重!”话不多说,众人再次匆匆忙忙地离开。为了心中的伟业,注定奔波一生。
林霄骑着一匹白色的骏马,棱角分明,双眼透亮,身穿白狐千云袍,脚上一双黑熊明光靴,看着天空中皎洁的月亮,是个适合行路的晚上。
为了赶时间,林霄昼夜星驰,前往敌人的心脏部位,最高指挥者的所在地。可惜的是此时他并没有带着千军万马,唯有铁骑十八人。
但驰骋天下足矣,太史慈带上了他的兵器,风刹昊天戟。戟为一对,通体墨黑,看过去颇为的轻盈。还有一套完整的铠甲,极为不凡。
当林霄询问他这些是从哪里来的后,他回答是他在历练的时候捡到异兽的骸骨所得。
林霄还以为是太史慈将它斩杀以后的战利品,毕竟自己也常常做这样的事。
“赵公子切莫说笑了,斩杀异兽没有上千个好手不可能杀得了,而就算是杀了自己这边要死多少人。唉。”太史慈深深地叹了口气,似乎想起了一些不堪的往事。
林霄没有再多问,江湖往往是身不由己,自己何尝不是呢。
一路走来还算平安,遇到过几股毛贼,但在太史慈的实力面前,“唰唰”几下,全部搞定。
自从太史慈跟随林霄以来,还确实没见过它全力出手,不说别的,但是射箭也只有当时打猎施展过。
一箭过去,三只雪兔老实地倒在地上。
“洛阳,我终于来了!”看着面前那座沧桑古老的恢宏城池,林霄发出感慨。
“哈哈,一群土包子。”路过的达官子弟一眼看出林霄等人出身贫寒,没有见过世面。
“走!进城!”没有做太多纠葛,当务之急是要找到刘僻他们。
未央宫内,群臣庄严肃穆地站立在两侧,衣华体丰,香炉内的熏香茵茵袅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