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首长!入夜时分,城内的同福客栈,入住了一个商队。这些人来自京师,个个携带兵器,形迹可疑,极有可能是铁手团的人,为行刺首长而来。”
“呵~一个小小的杀手组织,竟如此猖狂,看来,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还真当我西门庆是软柿子了。
再兴!你带兄弟们把那同福客栈控制起来!
记着,乔装打扮一番,将无辜者先疏散出去,既然大老远来了,就给他们来个关门打狗,一个也不能放过!”
西门庆这次真的怒了。
但凡是个人,也都有三分火气,脾气修养再好的人,被这样三天两头,几次三番的行刺,也无法淡定。
西门庆不是怕,而是真的烦。
他感觉这铁手团就像一群苍蝇,赶走一波又来,赶走一波又来。
如果自己一天到晚总要和他们置气,那其他事情还做不做了?
同时,西门庆也深感这铁手团忒不将就,没眼力劲儿。
说实话,前几天之所以不惜用scar来杀敌,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震慑。
让铁手团知难而退,自动放弃对自己的刺杀行为。
没想到的是,敲山震虎,不仅没把虎给震着,反而更激发了它们的凶性。
这是要跟自己叫上板儿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真是岂有此理。
“得令!”
杨再兴冷笑一声,转身离去,似乎已经看到了那三十人的下场。
同福客栈,一共两层,四周一圈都是房子,三面用来住宿,正脸的房屋是酒楼。
此时此刻的同福客栈,已经被锦衣牢牢监控。
而它斜对面的街角,一处馄饨摊子上,坐着一位书生打扮,气度不凡的的中青年男子,一手轻摇着白纸扇,一手拿着汤匙,往嘴里送着馄饨。
最为醒目的是,此人额头正中,生着一缕白发,他的目光,一直在同福客栈周围打量。
他就是尾随疤脸老大而来的铁手团大当家,荆无涯。
尽管他十分清楚疤脸老大的脾气秉性,知道他一定会背着自己来刺杀西门庆,给老六报仇。
可思虑再三,还是不忍他就这般傻乎乎的送了命。
同时他也想见见这位让他看不透的西门庆,到底有何不凡之处。
明明他底子很清白,不过是开了几代药铺的普通商人,年少时也没什么出奇特别之初,怎么就突然之间,光芒万丈,能文能武,天下扬名了呢?
其实荆无涯也是个极其自信的人,在西门庆成名之前,他一直认为,整个大宋,甚至整个天下来说,年轻一辈,他都无人能及。
但是由于身份特殊,让他必须低调行事,不能登堂入室,也不能混迹市井。
从他小时候,接受教育开始,到现在三十出头,他大多数时间都在封闭的环境中。
可以说,他也是个没朋友的家伙。
因此,他内心深处渴望遇到同级别的,能与他相提并论的人物把酒言欢。
但是,又不屑和世间的俗人为伍。
这一点来看,荆无涯和如今的西夏国师革达革旦以及西门庆,三人之间,倒是有着很多共同点。
年轻,有才华,有能力,长得帅,孤独。
……
荆无涯的目光,一刻不停的盯着同福客栈,看到几个盯梢的人进去不久,客栈里的住客开始陆续往外走时,他就知道,自己若再不动,自己手下的疤脸老大就真的要命丧于此了。
至于……疤脸老大手下那些人,尽管也是铁手团的精锐,可此时他也无暇顾及了。
用他们的命,换回疤脸老大的命,也给他一个教训,还是值得的。
毕竟,那些人虽然精锐,也不过二三十人罢了,铁手团成员数万,没了也就没了。
从小他受到的教育就是,要成大事,先学会取舍。